在娛樂性藥物這個田野之中,「同伴」的存在顯得益發重要,可以相互關心與成長的朋友,在我們這個世代已經不多見。
而這種關於「親密感」的需求,其實才是娛樂性藥物議題的核心。無論相互拉拔,做伙施用藥物,都再再控訴著這個社會的疏離感,以及歧視。
我們何時看見了那正在「吸毒」的朋友?我們又有何顏面在未伸出援手前(即便他們可能根本也不需要這樣憐憫式的幫助),就先指控了他們?
以下提到一真實個案的成癮情況:
姑且稱之D。
某個晚上有朋友Line上敲我,告訴我說D的媽媽打電話恐嚇他,還說要殺他。另外D也說隔壁鄰居在窺視他,半夜出聲音吵他,家裡還鬧鬼,會嘲笑他,希望可以搬到朋友家借住幾天。
很遺憾的是,朋友是一個大好人,非常難以拒絕別人的要求,但是又有點擔心D的情形,於是問我該怎麼辦。
就臨床醫學的幾年訓練下來,很明顯的辨認出這是「被害妄想」、「幻視」、「幻聽」,在加上D的用藥史,得到的診斷是「安非他命類藥物引發的類精神分裂症狀」。
同時我也在思考,若是被害妄想、幻聽很嚴重,則容易會有攻擊性,而這種自傷傷人疑慮的部分,就符合了強制住院的條件。
在電話的這頭,我交待朋友,「一定要幫D保管這些藥物」,因為我深知一直施用這些藥物,只會讓症狀更嚴重,唯有讓藥物不再吸收,完成代謝之後,這類的「急性症狀」才可能下來(但是不可能回到原始水平)。
因為用藥已經變成習慣,也不再是「娛樂性」用途,變成生活不可或缺,才會變成精神病。
D不久之後就來到朋友的租屋處。
D一見到朋友,滔滔不絕的堅稱,所有住處附近的房客都在聯合起來整他,甚至對D下咒。說著說著,D突然從包包中拿出一包安非他命開始施用。朋友當下也傳Line告訴我這種情形。
我當下突然有點害怕,若是D一直施用下去,搞不好也會懷疑朋友要害他,把朋友殺死分屍也就不太意外。
朋友突然看到D的頭皮上,有一些疤痕與血跡,問D發生什麼事情。
D說,「頭皮裡面有東西會說話,必須把它們挖出來,可能是外星人放了追蹤器在頭上。」邊說邊摳。朋友看到一個傷口頗深,就建議D去醫院處理,至少消毒與縫合一下頭皮。
D還告訴朋友,「聲音就是裡面來的,縫合只會把『邪靈』給縫回去。」拒絕就醫之餘,D更認為精神科醫師都會把沒有病的人醫成有病。
我再次告戒朋友,必須幫D保管藥物,畢竟如果出事責任都會在朋友身上,所以有義務強制執行。亦即進行善良管理人責任。
只是D始終不願意交出所持有的藥物,我們也無可奈何。但是這樣的狀況,又無法安全的收留,對朋友以及對D都同時是種傷害。
D更始終無法相信,是由於施用藥物所造成性格與精神狀態的改變。
最終,花了一番力氣,好說歹說帶D去診所處理傷口。但是再多的部分,已經超乎我們所能夠做的。於是讓他自行回家。我們不願干涉D的自主意識強迫他住院治療,也不願由檢警司法單位來無情的迫害D的人權。
即便我們相信這是對D目前最好的處理方式,但是由於我們是個人實在無能為力,無法付出更多。
或許轉介其它團體,或是更多朋友的幫助,才可能對他更有意義;但此舉也意味這件事情曝光的程度大為增加,讓我們苦惱。
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做,才是對他最好,才能真正幫助到他。
眼見這個血腥的世界,不間斷地一代一代把「個人喜好」塞入不見五指的暗櫃,貼上廉價污名標籤,然後送上火刑台。不去了解他們的背景,輕蔑的指責他們「咎由自取」「死有餘辜」,這是我不能忍受的。
我們值得一個不再相互指責論斷的世界。
我是真心如此的相信著。
原文出處 許政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