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雋驊(立法院資深法案助理)
新冠肺炎疫情重創台灣經濟,台灣中小企業面臨生存危機,近期立法院通過金額600億之「中央政府嚴重特殊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提供資源照顧各產業紓困,主要以經濟與交通為大宗,經濟部編列204億元,交通部編列167億元。後續總統指示紓困預算加碼到1000億元,新增紓困方案中對受影響弱勢家庭,加發3個月的弱勢補助,每人每月1500元。
企業部分,除了央行上週公布2000億元中小企業專案融資之外,經濟部將針對營收減少15%之企業,提供水電費減免55億元,本次疫情受災核心航空及觀光旅宿業,交通部將加碼逾100億元補助,其中包括對旅行社員工提供2成的薪資補貼。
上述各項紓困方案,其中企業紓困條件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紓困方案作業要點,只要今年 1 月起任連續2個月,平均營業額較去年 7 月至 12 月或去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幅達 15%,可申請紓困補助。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5日止,就有512戶提出申請,申請金額達98.2億元,平均申請金額1,917萬元。
另外銀行自辦紓困部分:舊貸展延和新貸共計受理1,160件,申請紓困金額246.6億元;目前已核准767件,核准金額為68.5億元,每件紓困案平均核准金額約893萬元。個人申請方面,八大行庫目前收到423件、總金額45.4億元的申請,已核准227件、核准金額25.9億元,在以房貸本金利息展延最多,平均每件核准金額為1,141萬元。
筆者認為企業面臨到營運困難申請紓困在所難免,但是囤積工業用地之特定企業不應納入紓困範圍中,特定企業當初利用自有資金購買大筆工業用地,並未興建廠房設備,長期持有等待工業用地價格上升,炒地皮意圖明顯,經濟部工業局在網站上皆有公告目前持有閒置工業用地的大戶。
然而筆者在查詢經濟部後,發現部分囤地大戶企業竟申請企業紓困,藉機卡政府紓困資源,當初有錢可以買地囤積,後續不應申請紓困,實在令人難以接受,由於個資法保護,無法公布這些無良企業,希望政府能正視部份囤地企業藉由紓困方案來減輕囤地成本負擔,希望能調整紓困標準,若是持有大量閒置土地之企業,由於本身有土地可以質押借貸,不應藉由紓困來申請低利貸款,應當將其屏除在外,以符合社會正義與人民期待。
原文出處 【Yahoo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