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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宏 醫師 : 罹患精神病的犯罪人接受刑罰與治療的考量


(1)現行醫院戒護的問題在於臺灣的精神醫療體系是因應一般民眾健保就醫設計的,你放在一般醫院戒護,如果是你本人或家屬要住進這家醫院,或是正在住院中,會不會有不同的考量。為了收治這樣的患者,結果造成其他患者治療中斷,不是我們所樂見。

(2)本質是病人沒錯,但是病人不代表免刑後不需要「矯治」「教化」,你放到醫院來,總得整合矯正人力與資源進來吧。先前討論卡關除了誰主責以外,法務部的戒護是叫醫院請保全(現在性侵害刑後強制治療請民間保全,很扯吧),不是專屬預算負擔專業的戒護人力、甚至安排法警。那誰要做?

(3)這個建議,打從小燈泡案,精神醫學界就有先進提出來了,不是沒有人願意承擔這個責任,規劃也提出了,平面圖還找給你了,高規格戒護人力、治療人力比照加護病房、合併內外科治療與影像醫學設備、人力投注優於市場行情、健保以外要有專屬預算、法務部要共同主責將檢察、觀護、戒護、矯正等納入團隊,上前線打仗,你連物資設備都不準備,連共同作戰都不要,誰能接受。

你如果不像防疫物資、防疫津貼一樣的規格,誰能安心。要不要問問現在進行這些高風險治療的精神醫療從業人員這幾十年來有沒有領到半毛危險津貼,連要額外保險都沒有預算。

(4)講精神衛生法,社區強制治療當時的設計是警消醫護社來進行,結果除了醫護其他都抽腿了,醫護人員並不是國家法規裡面可以正當使用暴力的職業別,其他部會沒來幫忙,我們能在病患家中強制什麼,最好支援警力可以隨請隨有,警政單位要有CIT訓練,要陪同治療也講了,警政署就是不理,結果你現在在那邊悲憤,這十幾年來不知道多少人,說過多少次了,甩鍋的是不是也天地不容。

我們本來擁有全東亞最優質的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卻形同虛設,我還沒講到保護人制度裡面的公設保護人根本沒有專人專款,根本沒辦法跟醫療討論後續治療計畫哩。

至於目前的強制治療預算多少,還是監護一天七百塊含住含治療,我就不講了,可以預期的是接下來繼續甩鍋兩年,到小英總統卸任為止啦。

*不是討論個案的貼文,關心個案審判結果的臉友抱歉了,我沒有足夠資訊足以評論或回應。

*聽說,衛福部好像反悔了,照顧武漢肺炎病人的醫護津貼將大打折,疫情還不知道何時過,也太現實了。

原文出處 李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