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因應這波疫情有紓困措施,各地都有很多的申請,但紓困必須要有一定的資格,並以戶為單位,查核家內成員的經濟狀況,以茲憑證發放紓困金!
但,屏東縣出現相當尷尬的事,一名男子申請案被駁回,原因是老婆私自存了100萬元,而身為老公的他,卻毫不知情!當然,除了無法領紓困金之外,一場家庭革命似乎正要超展開!
另外,也有人擁有上千萬存款,也跑來申請,審查人員閱件後不禁搖頭,當然,在職責所驅之下,這些申請案都被一一退件。
紓困方案雖以便民為主,但審查是必要的步驟,申請人最好了解家裡成員各自的經濟狀況,免得申請不成還導致家庭革命!
就算你寫了切結書,就自認有機會領到錢,但家中的財產、家中成員的收入及相關的工作紀錄….等等,仍是必要檢審的項目與過程,目前審查通過率也大約只有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