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0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房地產巨頭「恒大集團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恒大集團創辦人、前亞洲首富許家印因涉及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職務侵占等八大罪名,數罪併罰,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同時,法院對被告單位恒大集團判處罰金 88.2 億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420.89 億元)、對恒大地產判處罰金 70 億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334.04 億元),兩者合計天價罰金達 158.2 億元人民幣(約 23.52 億美元;749.45 億元新台幣)。
深圳中院當天釋出了許家印在法庭聽判的照片,這是現年 67 歲的許家印自 2023 年 9 月被帶走調查以來,睽違近三年首次公開露面。法院證實許家印已於今年 4 月的庭審中「認罪悔罪」。
此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南山區人民法院同日宣判涉案相關人員,包含許家印長子許智健、次子許騰鶴(前恒大財富董事長),以及前恒大地產總裁甄立濤、前集團執行總裁柯鵬、杜亮、梁棟等 56 名核心高層,分別被判處 1 年 10 個月至 18 年 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一、 法院查明犯罪事實與八大罪狀
根據法院審理查明,許家印為恒大集團實際控制人,全面控制恒大地產、恒大財富、恒大南昌等企業。在 2016 年至 2021 年間,恒大集團與許家印實施了系統性金融犯罪:
• 大規模財務造假與集資詐騙:以持續性財務造假手段虛增資產、隱瞞巨額負債,分別實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及違規披露重要資訊等犯罪。
• 滲透金融機構違法套錢:透過行賄手段取得盛京銀行等金融機構控制權,違法套取信貸資金與保險資金歸恒大使用,涉及單位行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違法運用資金罪。
• 職務侵占與掏空公司:許家印利用擔任恒大地產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組織財務造假,並以「巨額股東分紅」名義侵占公司財產,構成職務侵占罪。
二、 恒大帝國崛起與覆滅時間軸
• 1996年:許家印於廣州創立恒大地產,憑藉「高槓桿、高周轉」模式迅速擴張。
• 2009年11月:中國恒大於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 2017年:許家印以 425 億美元身價登頂亞洲首富;恒大市值一度突破 500 億美元。
• 2020年8月:監管部門推出房企融資「三道紅線」政策,恒大高負債流動性危機爆發。
• 2021年9月:恒大財富爆發兌付危機,受害投資人包圍總部,全國爆發「爛尾樓」風暴。
• 2021年12月:恒大首次出現境外美元債違約,總負債高達 2.43 萬億元人民幣(約 3000 多億美元),政府風險處置工作組進駐。
• 2023年9月:許家印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 2024年1月: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對中國恒大集團頒布強制清盤令。
• 2024年3月:中國證監會因恒大虛報 780 億美元收入,對許家印裁罰 4700 萬元人民幣並終身禁入資本市場。
• 2025年8月:中國恒大股票被香港交易所正式除牌(摘牌)。
• 2025年12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深圳恒大地產集團破產清算。
• 2026年4月:深圳中院開庭審理許家印集資詐騙案,許家印當庭「認罪悔罪」。
• 2026年8月20日:深圳中院一審公開宣判,許家印獲判無期徒刑,個人財產全數沒收,兩單位合計裁罰 158.2 億元人民幣。
三、 國際權威媒體分析視角(BBC 與國際財經輿論)
• 告別「野蠻生長」時代:BBC 等國際媒體指出,許家印曾代表中國房地產靠高槓桿與信用擴張實現「爆發式積累」的黃金時期。其獲判無期徒刑,象徵北京當局徹底瓦解舊有房地產狂飆模式的決心。
• 清償順序下海外債權人受創極深:依據中國法律規定,追繳資產將優先退賠集資詐騙與受害散戶之直接損失,並優先用於保交樓,之後才執行政府罰金與沒收財產。這意味著持有一百多億美元離岸債券的外資機構,在清算順位中位居末端,收回資金希望極為渺茫。
• 深層經濟挑戰依然嚴峻:儘管許家印個人的刑事責任劃下句點,但恒大在 280 座城市留下的 1300 個在建項目(包含大量爛尾樓)、供應鏈欠款及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仍是中國經濟走向復甦的長遠考驗。
參考文獻
1. BBC 中文網(2026年8月20日)。〈恆大許家印被判處無期徒刑 集團罰款近160億元人民幣〉。
2.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6年8月20日)。〈恒大集團、恒大地產、許家印等案一審公開宣判公告〉。
3. 《自由財經》(2026年8月20日)。〈恆大案一審出爐!許家印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4. 央視新聞(2026年8月20日)。〈許家印被判處無期徒刑 恒大集團、恒大地產等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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