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律師主持的政論節目《打臉藍白第一品牌》第88集,針對「全民普發現金一萬元」、「行政院拒絕副署法案的憲政爭議」,以及「立法院移送中選會的三大公投案」等當前政局焦點,從法律專業與政黨攻防的角度展開詳細論述。
【一、普發一萬元:執政黨奪回議題主導權】
在普發現金一萬元的議題上,節目指出賴政府主動拋出此政策,展現了奪回議題主導權的政治戰略,成功重塑綠營支持者的政治效能感。針對財政紀律與合法性的質疑,廖律師說明行政院將普發一萬元約2,300多億元的預算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屬於合法的「措施性法律」。相較於在野黨先前意圖立法強制行政院發錢並逼迫舉債,違反了憲法第70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的原則,行政院版本是在GDP成長11.05%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編列,完全未額外舉債。對於黃國昌等人質疑的雙重標準,節目回應行政院依法握有預算編列權,主導資源分配本就合法合規;地方政府若欲加碼,應動用地方財政執行,而非空喊口號。
【二、行政院「不副署」的憲法法律爭議】
針對藍白陣營批評行政院拒絕副署《廣電法》及《兒少未來帳戶條例》修法是獨裁違憲,節目提出了憲法層面的反駁。廖律師分析,憲法第37條規範的主體是總統,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旨在限制總統權力,憲法中並未規定行政院長「非簽名不可」,不副署屬於行政院長的政治判斷。自1997年修憲後,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已取消覆議失敗後行政院長應即接受或辭職的規定,轉而給予立法院「不信任案(倒閣)」的制衡機制。若立法院認為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屬於濫權,依法應提起不信任案促成國會解散重選,讓最新民意決定,而非僅停留在口頭指責或拒審預算。
【三、立法院移送中選會的三大公投案合憲性分析】
關於立法院表決通過並送交中選會的三項公投案,節目認為其合憲性與合法性均有嚴重瑕疵,中選會應依法駁回:
第一、交通罰鍰專款專用案:主張將違規罰鍰全數用於交通安全與大眾運輸補貼。節目指出,交通罰鍰有75%歸地方政府,屬於地方自治事項而非中央重大政策,且現行法律已明定專款專用,本質為立法原則之創制,立法院可自行修法,不應外包給公投。更重要的是,該案直接違反了公投法第2條第4項「預算、租稅、薪服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事項」的明文規定。
第二、鞭刑入法案:要求政府制定特別刑法引進鞭刑。節目分析,這屬於立法原則之創制,立法委員本就擁有提案修法權,將立法職權外包給全民公投有違責任政治。此外,公投若通過即具有法律拘束力,這與提案方聲稱「僅供立法參考」的說法互相矛盾。
第三、廢除非核家園案:主張使用核電以廢除非核家園政策。節目認為,政府現已進行核二、核三廠重啟運轉的相關審查,該政策在實質上早已不存在,屬於打假想敵。加上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已將電業法中的非核家園期限刪除,若欲修改《環境基本法》,立法院直接修法即可,無須額外耗費選務資源。
【四、整體政治形勢與選務成本評估】
最後在整體政治形勢評估上,節目引述最新民調,指出民眾黨支持度已下滑至接近6%的關燈線,認為這是其路線逐漸失去主體性、成為國民黨附庸的必然結果。廖律師批判藍白陣營將政黨動員與立法失能的成本外部化,每次公投皆需耗費約14億元納稅人稅金,中選會應堅守依法行政原則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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