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察殺人需要接受審判,這代表著整個體制其實是不容許這種作為的。而當美國警察殺的人是黑人,更是需要接受輿論檢討,因為美國確實走過種族主義的時代,到現在都還在自我檢討的階段。
中國警察殺人,不只不用接受審判,還可以直接在社群網站上炫耀說他可以把女人拖回警局性侵。而且中國整體的社會氛圍還是支持警察的。這代表整個體制、國家,其實是容許這種作為的。
美國人民的人權受到侵害,是有申訴跟排解的管道的。中國人民的人權受到侵害,如果你不想變成所謂「暴民」,你就只能一邊磕頭一邊大喊中國共產黨萬歲,期待磕到頭破血流為止能不能得到一點施捨或憐憫。
美國再怎麼樣是法治社會,執法要有法律上的依據,否則就是連執法者都要進法庭接受審判。中國則是人治社會,領導人說的話就是法律,只要國家允許,警察本身也會直接化身為法律。即便他要隨意闖入民宅把你推下樓,或者把你帶回警局性侵之後再棄屍,都能得到國家支持,不需要任何一條法告訴他能不能這麼做。
美警殺一個人就是軒然大波,華警到現在不知道殺多少個了,每個都死因無可疑,還能獲得大多數民眾支持。
你可以說川普處理得不好,或者覺得美國警察權力過大。但美國再怎麼樣依然是個民主制度健全的國家,發生這樣的事情其實就是民主體制當中的一個汙點。
但中國的狀況就不是體制中的汙點,而是他整個體制就是一攤汙水。
再來就是中國對台灣已經屢次展現侵略的野心,但美國並沒有。你在台灣只會看到中華統一促進黨,不會看到美國統一促進黨,你也只會看到國台辦一天到晚罵台灣、動不動放話說要武統,但不會看到美國做這種事。
而且台灣內部至少存在著500多萬人,他們認為被中國統治是沒問題的。然後可能還有150萬人覺得安啦就算韓國瑜當總統也不可能會統,台灣安全得很。
在這樣的狀況下,台灣人看到中國警察的行為、看到中國整個國家體制竟然容許警察性侵殺人,當然會去聯想:「那要是台灣接受中國統治,這種情況不就又要再發生在我們身上一次?(嗯?為什麼我說『又』)」
更別說美國這次的暴警事件其實真正的問題在種族主義,台灣離種族主義還真的是差得遠,大多數人是無法想像種族隔離制度的。
所以台灣人自然會對中國較有戒心,對美國則是以第三人稱的角度在評論與看待,這是很正常的現象。
至於拿美國警察跟中國警察的作為來混淆視聽、說甚麼1450雙重標準罵中國不罵美國的,如果不是有意在幫中國進行輿論戰,真的就只是腦殘而已。
原文出處 土星六號之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