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獎是奧斯卡金像獎的其中一個獎項,每年由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會頒發給該年度最傑出的紀錄片。
2012年1月,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院公佈了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獎的評選新賽制。在這個新出臺的評選規定下,以往總是因重視度不高或是投票者範圍過窄,而引起的佳作被遺漏的現象將被一定程度的遏制。
這些規定,是在美國著名紀錄片導演、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獎得主邁克爾•摩爾(Michael Moores,代表作有《華氏911》)的宣導和推動下,由學院進行仔細考量後而做出的,最大的改變是——所有學院成員的任務將加上一條:他們必須像為最佳影片投票那樣,為最佳紀錄片投上一票,即該獎由“局部”變成了“整體”。
最新改革的評選辦法包括以下幾條:
其一,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院的全體成員,都具備最佳紀錄片的投票資格。在以往的年份中,該獎只能由紀錄片分支機搆的160個成員進行投票。並且,為了落實紀錄片的推廣放映,現在學院成員都可以參加紀錄片的觀摩,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由獨立出來的評委會,集中觀看紀錄片再投票。
其二,紀錄片的“公開放映”程度有了明確標準——必須在紐約或洛杉磯的電影院,進行超過一周或一周以上的商業放映,並必須被《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或《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寫過影評,才有資格參加獎項的評選。這個規定的出臺理由是:這兩家主流媒體都曾承諾,會給上映一周的影片寫評論,這就杜絕了那些指望靠走後門而採取“針對性”點映的紀錄片作品。當然,假如有上映一周的電影因特殊原因未被兩大媒體著墨,學院也將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三是紀錄片放映活動每季度要保持約15部,以防止評選者每年年底臨時抱佛腳地集中看片。
四是該獎的初選名單和提名名單,將由紀錄片分支成員投票決定,提名公佈後,所有學院成員都可以投票選出最佳紀錄片。
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的評選整改措施出臺後,徹底改變了5%的人決定小金人去向的問題,同時也避免了大量的漏網之魚,選片範圍更加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