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處: http://blog.pixnet.net/cattyhsu/post/18895245
昨天晚上看《12怒漢:大審判》的特映會,真是超讚的,雖然片長有160分鐘之久,但是從頭到尾都沒讓我想看時間,更不會想打瞌睡,只是一直屏氣凝神地看著12個陪審員的論戰及激辯。
除了12個大男人的論戰之外,中間還穿插著車臣戰爭的一些片段,其中一個下著雨,幾個士兵死在坦克上或地上的畫面不斷再現,然後每次隨著劇情的推進,這個下雨的場景劇情也會多增加一點。
一開始原本只有靜止的畫面,大雨下在死亡屍體及戰場上,接著逐漸看到坦克旁邊好像有黑影出現,然後是黑影在前進,後來發現原來是隻狗在向前奔跑,接著發現狗好像咬著什麼東西卻始終看不清楚。最後幾次可以看到狗咬的東西中,有東西會發亮,但是到底是什麼呢?……這個畫面一直重現,大家都很好奇,明明狗已經越來越近,怎麼畫面又消失了。
最後答案揭曉時,又讓人倒吸一口氣,導演用這樣的手法,緩慢地、片段地,卻又完整地揭示出戰爭的殘酷及野蠻。而戰爭帶來的傷害雖然是很直接明顯的,但是很多隱形的暴力卻無所不在,我覺得12個陪審員,若粗暴地、不經大腦地,直接把男孩定罪,那跟戰爭的殘酷野蠻其實也不相上下了。實際上,在生活中,在別人的生命中,你又曾經多少次成為加害者,或是不經求證就認定別人罪行,而沒去細細思考,因為自己疏忽的後果將會產生什麼結局呢?
影片結束後,有個字幕寫著的意思大概是--法律可以長久使用,來自於多一點寬容及人性。因為法律是死的,但人是活的,規則是死的,但事件不會完全相同的。去判斷別人的罪行時,有時候不能只憑他做的一件事情,應該還要去通盤考慮他的生活背景,還有犯罪動機。
因為或許這根本就只是因為偶發事件,引發一連串的錯誤,但若有機會給犯人,他就能重新再站起。若陪審員不把犯人當人看,只當作一個西瓜、蘋果,覺得有地方爛了就整顆丟掉,可是若能把爛掉的地方切掉呢?
這跟新加坡片《小孩不笨2》,裡面講到的東西是相同的。
12個俄羅斯陪審員,從一開始想要粗糙地用投票通過決定一個車臣男孩弒殺養父的罪行,到因為有一個審判員根據良心地去審視細節,而不願隨波逐流跟大家一樣判處有罪,而展開辯論。
然後因為這個審判員從人的態度出發,開始影響了其他審判員看待這個案件的角度及方法。
甚至願意重現命案發生的現場,模擬證人的口供是否正確。
然後像個懺悔大會,或像個人生經驗分享圓桌一樣,每個人用自己的生活體驗,去想像這個車臣男孩的犯罪動機,然後思考出來,這個年紀的小孩,他可能並無意殺害自己的養父,說不定只是被生活所逼。到最後才發現,這是個跟利益有關的預謀謀殺案,有人藉機嫁禍給男孩。
然而一開始,大家只把它當作一個高加索區的外人,認為他就是因為身上留著野蠻的血液(所以有車臣戰爭,所以俄羅斯充滿外來人口),所以才會無情地犯罪,把俄羅斯人當作獵物。
卻沒先想過,這只是個小孩,甚至是歷經殘酷戰爭的傷痛,眼看著父母在眼前死去,家園被燒毀。過了幾年,連相依為命的小狗都死在槍子下。
接著烏瑪在戰火中與殺父仇人的屍體相遇,拿著收藏的刀,比對屍體手上的刺青,確認了仇人的身分,也知道自己已經沒有復仇的必要,那些軍人已經得到懲罰。
事實上,我不認為烏瑪總是把那把刀子帶在身上,就表示他有暴力傾向,猶記他還很小的時候,叔叔(後來變成養父)曾經送他坦克等玩具,但他看著那些玩具,卻有著不解及驚懼的表情。而他第一次見到那把刀子時,只覺得很酷又很炫,拿著跳舞超棒,大家也因為看他跳舞而HIGH起來;但是第二次再見到那把刀,原本美麗的刀卻是殘酷地插在父親的背上,奪走了他摯愛家人的生命。他一無所有,只好帶著刀子,期待有一天可以遇見殺父仇人吧。
戰火期間,烏瑪沒有了家,無處可去,於是只得躲藏在槍火四射的戰場裡,與許多身亡已久的屍體相伴,外面一直下著雨,那些屍體不知道臭了沒,甚至不知道他有沒有東西可以吃,也不知道他跟沉默的屍體共處一室多久。直到跟母親交情很好的叔叔找到了他,帶他回俄羅斯,烏瑪才終於告別了悲慘的戰爭生活。
但誰知道,俄語說不好的他,在學校裡,是否仍舊遭受歧視,被人家當作是引起戰爭的孩子。有誰在乎過他在槍火下的恐懼呢?而且,他的舞跳得很好,若那些陪審員看過他跳舞時純真自在放鬆的笑容,一定不會認為這是個野蠻種。
歧視,一直是片中影響審判重要的點。不管是一開始大家對男孩的歧視,還是個性暴烈陪審員對猶太人陪審員的歧視,甚至是他的歧視態度,影響了一個來自高加索地區的外科醫生陪審員,都可以看見,歧視無所不在。只要對方與我不同,我就有絕對的態度去攻擊反對他。可是只要細想,大家都只是在政府下面努力生存的小人物,真的沒有什麼好去區分你我的。
大家在經過一天一夜的激辯後,逐漸改變想法,到最後11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