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善政那份研究計劃的問題,在於有可能五千七百萬本來就是打算隨便找一個理由給他的,既然名目只是一個藉口,那麼報告就算只有三個字也肯定會驗收通過。
所以當事人打從一開始也沒有打算認真寫報告,搞不好就完全忘記放到一邊去,等期限快到了就隨便剪貼一下新聞雜誌交差了事了。
對於堅信『任何政府標案預算必有貪汙舞弊』的人來說,這是非常簡單直覺的懷疑方向,而且這也是公部門貪汙最常見的形式了。
我對於他們之中一部份人,突然態度反轉,都開始堅信台灣的公部門全都跟中國共產黨一樣操守清廉、每一分民脂民膏都不亂用,覺得這只是抄襲的定義認定問題而已,我對於這種心態轉變覺得很有意思。
原文出處 周布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