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跟你們分享一個行業潛規則
做銷售的工作大部份行規是商品被偷了要自己扛,可是你想想看,很多銷售員領的不過就死薪水,而且要是工作的地方是熱點商圈的話,東西被偷的損失那是防不勝防的,如果全部自己吃下來一個月被扣個幾千塊誰受得了?就算公司不要求員工扛失竊損失,每個月上報的損失太多的話也會影響自己考績不是?
所以很多銷售就會作帳來抵失竊損失,例如用虛報折扣、浮報開支的方式讓錢多出來,然後用多出來的錢打消失竊損失,只要帳能作平,看起來漂漂亮亮,公司就不會說話
至於說作帳這個理論上是違反規定的,公司能允許嗎?
明面上公司當然是禁止的,可是主管也是領人家薪水辦事的啊,能夠少一事何必多一事?而老闆考量的,則是假如規定失竊損失全部公司吸收,員工就不認真盯貨,到時候失竊率就會暴增,公司管理重點是在於全部員工的積極性而不是單一幾個個案有什麼委屈,人家老闆看的是這種大局觀,才懶得看你個別店家的帳本,只要總體帳失竊率是下降的,結果好就表示方針是正確的。
也就是只要總出入帳正確,上頭明明知道你有在作帳通常也會睜隻眼閉隻眼,除非特別頭鐵的愣頭青主管,不然這種大家都幸福的事情幹嘛去管?除非你把帳做到自己口袋那又是另一回事
總之銷售業的看一眼就曉得那是怎麼一回事,老闆一定不曉得,經理一定相信員工操守,萬一出事當事人自己扛,發生這種事情大家都很心痛?
選舉的事情我不懂啦別來問,我的專業是辱華!
原文出處 周布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