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權利車使用人不滿他的權利車將被2名拖車業者拖吊,竟找來友人助陣,對拖車業者叫囂,其中有人手持球棒威嚇,還有人作勢毆打,逼迫拖車業者罷手,對於這起疑似持械的聚眾糾紛案,引起金門縣警察局高度重視,由刑事警察大隊與金城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於發動搜索將涉案蔡姓男子等4人帶回偵辦後,依違反刑法強制罪嫌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
金城分局11月29日接獲一起疑似持械的聚眾糾紛的報案,經深入調查係台灣拖車業者跨海金門拖吊權利車引發糾紛,警方調查,該案係銀行委託業者發現有權利車,欲通知該車使用人前來配合拖吊,過程中使用人通知友人到場與銀行委託業者協商,雙方因拖吊事宜產生分歧而發生口角,期間因涉及持球棒強制之行為,違反刑法強制罪,故在調查後依法移送。
金城警分局表示,權利車動產扺押還在銀行身上,購買權利車只有使用權,無法過戶,銀行有權利強行拖吊走,完全沒有保障。提醒一旦發生拖吊糾紛時,拖吊業者及使用人雙方應循正當法律途徑處理,切勿藉故生端,用暴力手段解決紛爭,警方對於暴力行為必定從嚴依法究辦,絕不容許暴力行為挑戰公權力,以維護金門地區安寧與秩序。
原文出處 金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