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行使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人事同意權投票,同意被提名人辛志中、顏雅倫、李師榮出任公平會委員,任期均自2023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止。
公平會組織法規定,公平會設委員7人,均為專任,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長應於委員任滿3個月前,提名新任委員。
公平會現任委員魏杏芳、蔡文禎、謝智源任期均至2023年1月31日屆滿,行政院依公平會組織法規定,提名辛志中、顏雅倫、李師榮等3人任公平會委員,函送立法院審查。
依據行政院報告,辛志中為現任公平會主任秘書,專長為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案件之調查處理。顏雅倫為現任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專長為競爭法及公平交易法、智慧財產權法等法律,曾任律師。李師榮為現任李師榮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專長為民法、商事法、公平交易法等法律。
立法院院會今上午9時行使公平會委員人事同意權投票,10時30分開票。院會主席、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宣布結果,3位被提名人均為67票同意、1票不同意、無效票0,均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票,同意為公平會委員。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