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奐宇、王郁文各10萬交保 李忠庭請回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被控詐領助理費案,查出有6名高辦幹部被要求回捐部分助理費,流入公積金後疑成高的小金庫;昨(15日)兵分8路搜索高辦及高等4被告住所,不過高的「關鍵桌機」未扣到,調查官還登門將高從住處帶回,另依涉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等罪同步約談高的男友李忠庭、高辦主任陳奐宇、前公關組長王郁文;陳、王今(16)日凌晨2時訊後各10萬元交保、李獲請回。今天清晨5時10分,高虹安訊後被諭令60萬元交保。
隨著已有被告交保,全案也將從「還未清楚有無特定人涉嫌犯罪」的「他字案」轉為「被告身分及犯罪態樣較明確」的「偵字案」。
高虹安助理費案由「他字案」轉為「偵字案」
據了解,原先放在立院中興大樓10樓高辦內的高虹安私人桌機,在檢調搜索之前,已被高辦通知電腦維護商搬至該公司「維修」,高辦並要求電腦設備商於下周一將該桌機送至新竹市政府;檢調因此未能及時查扣該台存有諸多關鍵物證的桌機,將進一步向電腦設備商追查該桌機下落。
檢調調查,高辦內部專門處理助理每月薪資、加班費及幹部「回捐」公積金額度的行政人員,先後只有2人,最早是由黃惠玟負責,黃惠玟離開高辦後,做帳工作即交給現任行政主任黃鈴惠一人負責,而該台關鍵桌機的密碼,也只有高虹安、黃惠玟及黃鈴惠等3人知曉;也因此,沒有回捐助理費的黃鈴惠順利躲過此案,以證人身分庭訊。
圍觀民眾大罵高「貪污犯」
15日晚上7時許至16日凌晨12時許,有「台大13妹」之一「公衛文」、綽號「水母」的王郁文、陳奐宇、李忠庭等3被告、證人身分複訊的黃鈴惠,以及最後一名被移送複訊的高虹安,先後被調查官帶至北檢,總計4被告、1證人,5人面對鏡頭均未發一語。高抵達北檢時,一度被圍觀民眾大罵:「貪污犯」,不過高並未理會。
檢調獲報,6名回捐助理費的幹部為李忠庭、黃惠玟、吳達偉、陳奐宇、陳昱愷及王郁文,金額從2萬元至30萬3076元不等,高在選前疑積極接觸陳奐宇、先後處理高辦財務的黃惠玟、高辦行政主任黃鈴惠等人,於台北某律師事務所、某議員競選辦公室及新竹餐廳等多處密會,消息曝光後衍生勾串疑慮,促成檢調提早於立院會期內發動搜索。
被告助理均咬定「公積金制」為「高虹安主導」
李忠庭則因在黃惠玟提供給檢調的內帳中,被記錄捐款2萬元助理費,卻疑似兩度從公積金中提領共16萬8千元款項,疑似用於替高買早午餐等諸多私人開銷,也被列被告搜索,檢調持搜索票登門,剛好李不在家而撲空,事後李才在律師陪同下到庭。全案包括日前赴訊的黃惠玟、陳昱愷在內,已有6人轉為被告。
檢調掌握,涉案幹部有執行勞務,應不涉人頭詐領,不過在領據簽名,配合申報款項後按月抽出部分款項回捐公積金,該筆款項卻疑似被用於高的私人用途;高雖否認挪為私用,辯稱助理代墊後會另向她請款,仍被檢調依涉貪污及偽造文書等罪約談。據悉,已列被告的助理們均咬公積金制度為高主導;現負責高辦內帳的黃鈴惠,因沒回捐而躲過官司。
昨早9時30分,北檢檢察長林邦樑致電立院秘書長林志嘉,轉知立法院長游錫堃同意後,主任檢察官鄧定強、檢察官盧慧珊率隊搜索高位於立院中興大樓10樓辦公室約2小時,查扣內帳紙本、電磁紀錄及申領單據;陳奐宇、王郁文一併帶回偵訊;檢方將持續比對其他助理領薪狀況,尚未策動被告轉污點證人。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