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方檢察署於選舉期間,偵辦陳姓男子身兼苗栗縣長鍾姓候選人、大湖鄉長傅姓候選人的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委,涉嫌與丘姓女子、林姓男子為鍾、傅及謝姓、林姓大湖鄉民代表候選人、傅姓大湖村長候選人賄選。檢方昨天偵結,將涉及「四合一」現金賄選的陳男、丘女、林男三人依行賄罪嫌提起公訴。目前陳男、丘女羈押禁見,林男五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表示,苗栗查賄團隊查得陳男身兼鍾姓縣長候選人、傅姓鄉長候選人的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委,陳男及丘女、林男涉嫌於今年十一月間為鍾、傅,以及林姓或謝姓大湖鄉代候選人、傅姓大湖村長候選人等五人賄選。
檢方調查,陳男先以每人一千元的對價,交付林男三千元,拜託支持傅姓鄉長候選人;再由陳男、林男以每人兩千元的對價,交付丘女六千元,拜託支持傅姓鄉長候選人、傅姓大湖村長候選人、謝姓大湖鄉代候選人。
陳男、丘女再以每人兩千元的對價,交付張姓選民一萬元,拜託支持傅姓鄉長候選人、傅姓大湖村長候選人;交付林姓選民四千元,拜託支持鍾姓縣長候選人、傅姓鄉長候選人、傅姓大湖村長候選人、林姓或謝姓大湖鄉代候選人。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