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蘇有仁被控在擔任台北縣鶯歌鎮長任內,以綁定公共工程標案規格方式,向廠商收賄2555萬餘元,最高法院昨依貪污罪將蘇男判刑14年、併科罰金1500萬元定讞,蘇的市議員職務也將因此被解職,新北地檢署今表示,已啟動防逃機制,待收到判決書後,會儘快執行發監事宜。
蘇有仁被控在2005年,逼迫廠商購買其妻經營工廠的庫存瓷磚,用來美化地方公共設施,並綁定標案規格,使廠商不得不從,3年間收賄2555萬餘元案經法院多年審理,前年3月高院更二審依收賄罪判蘇有仁1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00萬元,圖利方面無罪,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定讞。
蘇妻宋秀菊也因填製不實發票判刑9月定讞,夫妻2人都須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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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愛的鶯歌鄉親父老們,有仁在此向大家告別了!」新北市議員蘇有仁因為擔任鶯歌鎮長時涉及受賄案,被法院判刑14年定讞,近期將入獄服刑,蘇有仁自覺已經70歲高齡,「此去能否再相見,恐是未定之數」,但他仍然心繫交棒參選的兒子蘇泓欽。
蘇有仁今晨發出告別信,信中指出,他36年前在鄉親的支持下,當選鶯歌鎮民代表,從此踏上政治這條路,他從鎮代、縣議員、鎮長到市議員,10次的參選未曾落選,甚至當他被羈押在看守所時,都在鄉親的力挺下,連任鎮長,讓他銘感五內,即使鞠躬盡瘁,亦難報答鄉親的不離不棄。
「面對司法的判刑確定,有仁雖有百般的冤屈」,但也只有無奈接受,他在此向鄉親告別,此生恐無緣再為鄉親貢獻心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