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山達基也不用再擔心了,照這個態勢,往後隔離約束搞不好都要知情同意書簽完才能施行。
不用拿其他國家比,台灣保障病權的部分,未來絕對是世界第一。
倒是,精神衛生法的社會支持,由於各地的社區資源建置根本不可能在新法施行前完成,而且台北倡議的那些民間團體,根本沒有這麼廣泛的社區涵蓋。
正是貴組織發展的大好機會啊。
不禁讓我想起,當年毒品防治,還有地方政府邀請山達基巡迴講座,順便發DM,還獲頒獎項的往事 (毒品的部分,有興趣可以去問問他們一個月收多少錢?政府完全無法可管;精障的部分,搞不好會有地方政府比照辦理,要有家屬跟病人的社會支持,可以委辦機關團體,這種免錢的誘因很大的,支持專線說不定就接到公民人權協會去了)。
而且,病權團體將來還可以参審,跟精神科醫師、法官共同審理病患的強制住院,將來跟這個什麼公民人權協會共同参審 (你要拿甚麼理由拒絕一個有正式立案,號稱爭取病權的團體參審呢?),能跟過去阿湯哥參與的宗教共事,應該是蠻新鮮的經驗。
原文出處 李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