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猶太商人的後裔宣稱擁有一幅畢卡索畫作的所有權,紐約法院26日裁定,讓該畫繼續留在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而非回到商人後裔的手中。
綜合外媒報導,紐約1952年收購西班牙著名藝術家畢卡索的經典畫作〈The Actor〉(演員),然而蘇克曼(Laurel Zuckerman)宣稱,她的叔叔萊夫曼(Paul Leffmann)早年為了逃離納粹迫害,被迫將〈演員〉賣給巴黎藝術品經銷商,換得1萬500歐元(約新台幣37萬元)後,和她的嬸嬸逃往瑞士。蘇克曼在2010年向法院提出訴訟,聲稱她是這幅畫的合法擁有者。
首席法官卡茲曼(Robert Katzmann)雖然認可蘇克曼的親戚是被迫賣掉〈演員〉的說法,但時間已經過很久了,認為要求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放棄該畫作是不公平的。根據美國視覺藝術雜誌《Art News》報導,裁決寫道:「難以理解萊夫曼和他的後人在2010年前並未提出返還原物。」
法院補充,《大屠殺期間被沒收藝術品歸還法案》(HEAR Act)允許納粹迫害者的後代收回藝術品,但這次的案件不是在無法辨別買方身分或難以找到失物所在地點的狀況下,由於時間的推移,本案已不適用該法條。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