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第一次與相愛的男生參加同志遊行,我跟他交往三年了,今年是他第一次主動說,要和我一起上街頭,我很感動,我知道這對他來說很不容易,我曾經也跟他一樣,在深櫃裡面待了好久好久。我是你的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研究所同學,你的同事,你的朋友,或是你生命的過客,我是一名男同志。從今天起,你再也不用明裡暗裡探問我的性傾向了,從今天起,你再也不能以「沒有認識同志朋友」為由,不關心同志權益了。
「你是什麼時候『變成』gay的?」,我沒有辦法具體告訴你,我是在哪一刻「變成」男同志的,我在性別認同的路上摸索了很久,要真的能夠確定自己是gay,是在大學後期,而真正以同志身分跟他人有互動,更是到當兵以後了,那一年我突然覺得我他媽演得好累了。
跟很多同志一樣,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就是使勁活出一個異性戀的樣式,總是聊著從不存在的女友,瞎掰自己喜歡的女星,胡謅自己的性幻想對象,表演最徹底的時候,我會跟著異性戀大開同性戀玩笑,這時候我比任何人都痛恨我自己:「你到底在幹嘛?」,當冷到骨子裡,不只用別人的血,我們也用自己的血來暖自己。
然而,跟很多同志比起來,我是幸運的,我沒有大家時常耳聞的,那些被性別霸凌的慘綠經驗,當我開始以同志身分跟朋友往來時,也沒有被刻意疏遠,而更幸運的是,在偏見與歧視從未消散的社會裡,我能夠找到跟我彼此相愛的伴侶,他願意跟我共同構築一個家庭。
我跟男友同居兩年多了,我們跟其他人的日常沒有太多差別。有時他比我早起,上班前,他會走到床邊輕吻我,跟我道別,有時我起得更早一些,就會轉頭看看他熟睡的臉,心想我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了吧。
我跟男友彼此相愛,而距離我們能不能結婚只有最後一哩路,我衷心希望也祈求大家能在「11/24返鄉投票」,兩好三壞,在公投票案號「14、15」投下同意票,案號「10、11、12」的反同公投投下不同意票,謝謝你們,對我們來說,沒有比這個更好的祝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