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處:【Shen-Horn Yen】
每次遊行完就必然有人跳出來說:”同性戀不要脫衣服啊要潔身自愛啊要不然別人怎麼尊重你”。
好吧我就再說一次:
(1) 每一次整個大遊行十幾萬人,像我這種nobody整個穿好好,脫了也沒人理的普通人佔99%以上。就比例原則來說,其頻度應該遠遠低於我們每天在公共場合、電視、商場和網路空間遇到的,無所不在的女體裸露 (對我來說,無所不在的童顏巨乳就已經讓我覺得不適了,那和某些異男對皮革族的褲子挖洞所感到的不適是一樣的)
(2) 同志大遊行一年頂多半天,那些莫名其妙的女體裸露是天天24小時出現,都沒人覺得有什麼問題呢。難道是因為那是異男愛看的所以一切都沒有問題?
(3) 有人說那一個遊行會有裸露?有啊,花車大遊行那個女郎穿的有比較多?傳統廟會請來的電子琴花車會比較多?很多公司尾牙找猛男秀來會穿得比較多?快別這麼天真和沒知識了。順便提一下Cosplay的裸露也超多的,而且都是公開場合喔~怎麼有人就把那個當成產業和潮流呢?
(4) 有人說他在台北街頭看到有人只穿一件皮褲,雖然身材不差但是覺得不舒服。這位大叔,說實在的,我看到很多身材差的人穿得好好的一樣不舒服,因為心醜。
所以,如果我今天討厭一群異男的穿著不合我個人的意,就算他想要宣示什麼理念(例如擁核),只要穿得不合我的意(好比很多政治人物發採通時的造型),我是不是就可以使用我的影響力,到八卦版寫幾篇仇恨性的酸文再找媒體來抄,把這個社會上的許多問題都歸因於他們的存在(好比說,穿高腰褲造成少子化),而且呼籲大家使用公投來限制他們的基本民權?
我相信每一個人對身體裸露的接受程度都不一樣。我對於身材不佳的人硬要露,或身材很好超愛露的我也有點不適應。但我很清楚那都只是我個人的偏好,與那個人能不能擁有基本人權與民權沒有關係。
如果今天所有參加遊行的人通通穿白T,看起來非常一般,我相信反同團體一樣會酸是萬人告別式,甚至只要竄改你的標語就可以整你,根本不需要任何人露出手臂或胸部。
如果真的對裸露有這麼大的意見,拜託就去遊說一些立法委員立個法,所有人出門一律從頭包到腳,一旦露出就唯一死刑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