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兩顆原子彈,結束了二次大戰。撤退到大後方的中國國民政府,措手不及的成為了戰勝國,在倉促中接管台灣。台灣人滿懷期待慶祝「光復」,卻不知道新的變局即將來臨。1945年(昭和20年)8月6日及8月9日,盟軍的兩顆原子彈,分別在日本的廣島和長崎開花。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在戰爭中節節敗退到大後方的中國國民政府,意想不到地成為戰勝者。當時日本的投降,不是向中國國民政府投降,而是向聯合國盟軍投降,聯合國最高統帥再指派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接受日軍在中國戰區的投降。台灣就在這種情況下,由蔣介石派員接管。實際上,這是一次暫時的軍事佔領,10月25日,中國國民政府的陳儀將軍,在公會堂(即後來的臺北中山堂)接受日軍投降,當時大家都毫無懷疑地,稱之為「台灣光復」。
「台灣光復」,雖然在程序上,沒有經過台灣住民的同意,但是就實際民情來看,當時一般台灣人民對於所謂「光復」,大多抱持歡迎的態度,並以中國其他地區沒有的熱烈心情,迎接來自中國的國民政府。
例如:曾經在日本時代從事抗日社會運動的人士,如陳炘、葉榮鐘等人,籌組「歡迎國民政府籌備委員會」在各地張燈結彩,以迎接國民政府。有一副對聯這樣寫著:「喜離淒風苦雨景/快睹青天白日旗」;全島各大市鎮都有當地青年自動自發組織地方團體,用來維持地方秩序,保護日本留下的敵產,以便讓國民政府能順利接收。當時台灣人對於這些來自「祖國」的接收人員的心理,作家吳濁流會這樣描述說:「對這些接收人員,台灣人打從心底以對待英雄的方式歡迎。」(吳濁流《台灣連翹》)
儘管台灣人民歡天喜地迎接「光復」歡迎新來的「祖國」但是新來的中國政府卻以「征服者」的態度對待台灣。首先,國民政府在台灣設立了一個和中國各省不一樣的制度,叫做「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做為統治台灣的總機關。這個機關擁有行政、立法、司法、軍事各項大權,齊集一體,很像日本時代總督府的翻版,延續了類似日本時代的殖民體制。
因此,許多滿懷期待與理想的台灣知識份子,看到這種體制出現之後,都失望地戲稱它叫「新總督府」。擔任台灣行政長官兼台灣警備總司令的陳儀,則被稱為「新總督」。戰後台灣的政治、經濟、社會等各項資源,幾乎壟斷在這種所謂「新總督府」的體制下,也為一年四個月後的「二二八」事件埋下了伏筆。
國民政府接管台灣後,首先讓台灣人民立刻感受到的是政治上的全面壟斷、特權橫行、貪污腐敗,而且外行領導內行。國民政府雖然名義上給台灣人參政的機會,但實際上卻以「台灣沒有政治人才」為藉口,甚至以「台胞不解國語國文」為理由,把許多受過良好教育的台灣人,排斥在中高級職位之外。
因此,戰後的台灣,重要的職位幾乎由來自中國的人士所壟斷。例如:在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21名高層人員中,只有1名台籍人士(他是教育處副處長宋斐如,而且,宋斐如不幸在二二八事件中也被國民政府殺害了)。再者,在長官公署的316名中層人員中,台籍人士只有17人,餘皆中國人。於此可見,戰後中國人取代了日治時代日本人在台的統治地位,讓滿懷期待的台灣知識份子開始感到失望。
中國人士壟斷權位之後,緊接著是牽親引戚的群帶關係開始出現。中國文化中「家族政治」的特色,開始在台灣島上「光復」了。
例如:台中地方法院五十名職員中,有一半職員是院長的親戚。花蓮法院也類似如此;農林處檢驗局的葉姓局長一上任之後,把一位具有30年經驗的台省籍技正范錦堂弄走,然後以葉局長的二房姨太太來補缺;高雄有一所學校,新任劉姓校長上任之後,竟然聘用了一位不識字的老師,原來這位不識字的老師是校長的岳父大人。
這種現象,在日治時代是絕不可能發生的。
更令台灣人不平的是,同一個單位、同一個級職、同樣的工作,中國人領的薪水,往往是台灣人的兩倍。他們美其名說是「偏遠地區」的「加薪」。日治時代也有「加俸」的差別待遇,但差距還沒有這麼大。
差別待遇還不要緊,外行領導內行,才更叫人嘖嘖稱奇。在中國上不熟知甘蔗、蔗糖的人,來了台灣可以當起糖廠的主任、廠長。在中國上沒有看過火車的人,來了台灣可以當鐵路局的課員,一個月薪水六百元,遠超過一個月只領四百元、擁有十幾年鐵路經驗的台籍副站長。
以上的不平與不公,都還不是最嚴重的。最讓台灣人民不能忍受的,是官場上的貪污腐化。按中國在抗戰結束後,國民政府一些接收人員到光復區專接收金條、洋房、汽車、高位和小妾,中飽私囊,民間譏稱他們「五子登科」(五子是指金子、房子、車子、位子、女子)。來到台灣的接收人員,也有不少「五子登科」的人。
廖文奎博士曾沉痛指出:「接收及行政人員,多係貪污之流……,或公財私用,或敵產擅賣,或浮報不實,人在台省,心在上海賭場,全無節用愛民,經國濟世之舉措,其腐敗卑劣每非台胞所能想像者。」
所以,當時台灣民間把「接收」謔稱為「劫收」。
「劫收」後政治的貪污腐敗風氣,讓台灣同胞開了五十年未開之眼界。1946年(民國35年)1月底到2月上旬的《民報》上,有關貪污的新聞就有6件之多,平均兩天一件,這些目不暇給的醜聞,令台灣人痛心疾首。
台灣民間流傳著一句俗話,用來挖苦那些1945年之後,中國國民政府派來台灣接收日治遺留的物資的人,什麼都吃:(台語發音)「食銅食鐵,食到阿魯米(鋁),有毛的食到鬃刷;無毛的食到稱錘;有腳食到樓梯;無腳的食到桌櫃。」
在經濟方面,也同樣全面的壟斷;代表著當時統治經濟的兩個機構:一為「專賣局」,一為「貿易局」。
行政長官公署繼承日治時代的專賣制度,對樟腦、火柴、煙、酒、度量衡等用品,全部納入專賣制度;另設貿易局,壟斷了全台工、農產品的購銷和輸出。
公營事業又無限擴大,遠超過日治時代的獨占企業。省內復員人數日增月加,公營生產事業又因用事不得其人,致使各業半身不遂,因之失業者之數,不能勝算。當時全台人口600萬,失業人口有40萬到80萬不等的記錄。
物價因官僚資本的剝削和台幣的濫發,一漲再漲,甚至不知其終止點。以往以產米和糖聞名於全世界的台灣,米糖價格反比上海、香港、廈門等地還貴,台北市零售米價,在中國國民政府接收的1年多後,漲了400倍,結果生民塗炭,民不聊生。總之,中國國民政府接管後的台灣人民,生活更加窘困;誠如美國華盛頓大學教授F.H.Michael和G.E. Taylor在其合著的“The Far East in the Modern World”一書中所說的:「那些幾乎為全島經濟命脈所繫的日本企業,被納入政府的專賣組織,並由中國來台的中國人充任其中,台灣的財富受到有系統的掠奪(Looted),生產力大降,稻米頓然短缺。對台灣人來說,他們立刻感覺到,少數的中國官員將獨占島上的經濟……」。
由於經濟蕭條、民生凋敝,因而社會上盜賊四起,尤其是「由內地來的同胞,常結黨成群,各處劫奪財物」(1946.10.28《民報》社論〈要預防年底的危機〉:更令台灣人民痛心疾首的是,派駐在台灣的軍隊紀律敗壞,經常欺擾人民。
1945年10月25日中國國民政府的接收台灣部隊,軍紀到底如何敗壞?且看當時擔任中國國民政府憲兵第四團團長的高維民,對當時軍紀的一段回憶:
「廿五日接收以前,我便裝到台北各地走過,發現這個地方秩序井然,現象真好,並從新職人士中得知『夜不閉戶,路不拾遺』。商店訂價後不作興討價還價,店東可說是童叟無欺,對每個人都很和藹、誠實。風氣太好了,我非常感動。但是七十軍的部隊實在太糟,該軍在基隆未下船前,雖有零星上岸,披著毯子,拖著草鞋,隨便在船邊大小便者,而因範圍小,影響不大。
正式下船時,雖然整隊而行,其服裝破爛,不堪入目,於夾道歡迎的人群中,頓使台省同胞失望,……〔中略〕七十軍是先我一週來台的。這些兵於十月廿五日開始接收之日放出來以後,問題多了。……〔中略〕
當時台胞普遍都騎腳踏車,譬如到郵局辦事,都把車停在郵局前面的車架裏,那些兵一看沒鎖,也沒人看,騎了就走。……〔中略〕
那時候沒鐵門,也沒有圍牆,只是用幾塊石頭,圍成院子種些花草,也有少數士兵一看屋裏沒人,跑進去拿東西,這在過去從來沒有的。還有,不守秩序的士兵,他們習慣坐車不買票。搭火車不走正門,從柵欄上就跳進去;上車也不走車門,從車窗就跳進跳出。
當時只有一家中國口味的大菜館「蓬萊閣」,該軍一少校參謀吃飯時,對女招待動手動腳,惹起反感,乃開槍示威。」(高維民口述,褔蜀濤記錄,〈台灣光復初時的軍紀〉,載《中華雜誌》25期,1987.2。)
隨七十軍來台的軍人作家張拓蕪也說,台灣民間稱七十軍為「賊仔兵」。
中國國民政府接管台灣第二年,社會治安嚴重惡化,一年之間刑事案件增加28倍。1946年,台灣社會經常發生軍警與民眾衝突事件,社會動盪不安。台灣人原以為同文同種的中國,是心目中可以託付的祖國,沒想到,真正的中國降臨台灣後,才發現這個中國與心目中的「祖國」相差甚遠,簡直難以適應。
中國國民政府接管台灣的1年4個月後,台灣就爆發了「二二八」事件。
[參考資料】李筱峰,《解讀二二八》,1998,台北,玉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