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NEWS

獵物與玩物 文 / 吳孟樵



「不快閃,我就射過去嘍!」

哥假想身處叢林,一翻身,躍上沙發頂,將他的弓箭瞄準我的方向警告我快閃。頓時,我像個射手眼裡最弱小的獵物,好心經獵人提醒並設下快跑的時間。或許是害怕、或許是猶豫該往哪躲,還來不及做選擇,已成標靶,咻!哥手上的箭飛過來,射入我左眼球,黏在瞳孔內。我大哭,驚動媽不知從何處跑到客廳,緊張的為我拔箭,再轉身狠很地徒手揍哥大腿。我還是哭。這哭聲又驚動住在樓上的堂姊們,紛勸媽息怒:「反正妹妹沒有真的受傷嘛!」媽仍嚷著:「弄瞎眼怎麼辦?」媽一向偏愛兒子,這時倒不護短。

我和哥當年是幼稚園生,好動的小男孩,不可能叫他安安靜靜坐著不探詢這世界的玩法。幸好他當年的箭是吸管,否則我的眼再無法閃閃動人。

好動的小男孩,在院子裡玩耍照樣快活。形象不好的大蟑螂,未藏身在陰黑處,偏在大白天囂張地逛我家院子,寬敞的前院,除了兩株大樹,餘下的空地根本是哥和堂兄弟遊戲的地方,這隻入侵者沒料到孩子們不會驚聲尖叫亂竄躲藏,反把牠當成玩物,擋住牠的去路,在牠尾端點火。小火把燃了起來,蟑螂疾速瞎跑步。牠的下場如何?我忘記了!只記得當時我趴在窗戶看男孩們開心地享受陽光,陽光突地變成蟑螂尾端的火光。

多年後憶起這些片段才懂得什麼叫:看熱鬧。堂姊以息事寧人的態度,輕忽遊戲可能傷人的嚴重性;我任蟑螂成為哥哥們的戰利品,除了驚恐,我無法為生命挺身而出。經遊戲而引伸的種種,預示遊戲者的性格,至於,遊戲圈外的人或昆蟲,早已身陷遊戲之中,怎麼置身事外!

2003.6.29 (星期日) 蘋果日報名采版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