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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者的霸權與國王的新衣,而太陽明日照常昇起 文 / 彌勒熊(為回應太陽花運動是否應為藝術與被提名台新獎而寫)



那天看了張小虹教授所寫的,有關是否該提名「太陽花運動」為台新藝術獎之爭議的回應文章,引發我不小的興趣,周六才剛參觀了中研院「學動•運生:台灣戰後學運回顧」特展,當中即有318學運相關展品,對照張教授的文章來做些反思,那麼究竟一場學生運動是否也可以是藝術品呢?

巧就巧在周六看完「學動•運生:台灣戰後學運回顧」特展後,我到了目前還在北教大美術館熱展的2014第13屆台新獎參觀,冥冥之中與此議題有了些連結,不過在回應張教授提名過程與討論文章前,我想說說自己對藝術的一點看法,現代藝術早就跳脫了展覽必須在藝術場域的概念,也早就跳脫媒材的束縛,甚至於形式表現手法,可以說天馬行空無所不行,但有一點非常重要,他必需是作者自發性的,有意識的發展成一種藝術行為,如果作者本身沒有意識到創作、創造這件事對他的意義,或說他本身無意創作,嚴格說來,就算別人認定這是藝術,其實其認定是有待商榷,就像素人畫家可能是自發性的拿起筆跟紙塗鴉或創作,但在藝術史上對其行為的認定,其實也是相對有趣的諸多詮釋、看法…等等,不一而足。

所以,作者與創作品,無意識與意識心,自我認定與否,對現代藝術相對於藝術成就與價值或形態反而更形重要,否則,任何一個人從早上到晚上的一天,所有行為的累積都可稱為藝術,因為某某具有地位的藝術提名人,認定了他是藝術,所以他就必須成為藝術一般,那我也可以大膽的說,一切大自然現象,所具有的美,不論是殘酷的,偶發的,累積的,難道不具有成為藝術的可能性,或有藝術家敢大言不慚的自稱超越之,這比起認定了「太陽花運動」為藝術,有人敢宣稱或超越大自然的嗎?這是一個很詭異的命題,這其實就有如國王的新衣一般,不是你個人宣稱或有人認定,就能真正的成立。

以下是所有爭議的濫觴:第十三屆台新藝術獎,相關提名作業,最終的年度五項得獎作品是:1.立方計劃空間【造音翻土:戰後台灣聲響文化的探索】,2.林文中舞團【長河—身體是最長的一天】,3.袁廣鳴【不舒適的明日】,4.陳伯義【紅毛港遷村實錄–家】,5.蔡明亮【玄奘】,【太陽花運動】。相關的提名名單是出現在2013年第一季提名中,9位官方提名人中,共有郭亮廷與張小虹兩位提出,原文引用如下:

提名觀察人: 郭亮廷, 2014年05月02日 13時19分
原文出處:http://talks.taishinart.org.tw/juries/klt/7b2c53414e095c467b2c4e005b6363d0540d540d55ae
音地大帝「大腸花」、「小腸花」
時間︰2014/4/8~
地點︰立法院中山南路正門口
「太陽花」運動雖然湧現巨大的、藝術和非藝術的創作能量,要提名卻很困難。除了「藝術不藝術」的爭論已經夠難,更難的是,提名的舉動不可避免的把集體參與的成果,窄化成少數個人的功勞。究竟,運動如何撇清個人崇拜和英雄主義?這不是領袖人物說了算,因為領袖人物再低調,也抵擋不了媒體的造神運動。顯然,運動必須有自己的一套媒體策略,可以讓焦點回到群眾身上,而這就是「大腸花垃圾話大亂鬥論壇」比「太陽花」強的地方。它不只像「賤民解放區」一樣,釋放了運動期間被糾察隊、被和平非暴力等自我檢查的暴力打壓的不滿,更在於它挪用了談話節目、地下電台的媒體語彙,打造了一個素人表演的舞台。不只是隨便的素人都能登場,而是上台必須先飆國罵的規則,讓所有人──不管你是教授、律師、學生領袖、上班族、阿公阿嬤──都回復飆罵的素人身分。再說,提名音地大帝,應該不會有覺得是在收割吧?

提名觀察人: 張小虹, 2014年05月02日 13時17分
原文出處:http://talks.taishinart.org.tw/juries/chh/7b2c53414e095c467b2c4e005b6363d0540d540d55ae
太陽花運動
時間︰2014/3/18-4/10
地點︰立法院
台灣藝術、文化與運動場域難得一見的集體匿名創作,給出爆破裝置藝術的裝置,爆破行為藝術的行為。

比較兩位在初提名時,所提出的理由中,明顯的可看到兩者提名的思惟完全不同,郭亮廷他已經預見了將會碰到的難處,張小虹則有如發現新大陸般的用了十足十的肯定語氣以及短短的文字就認定,之後,自由時報報導了這個提名名單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000112 ,但內文誤植了「入圍」二字(提名與真正入圍名單是兩碼事),一方面太陽花動運剛剛結束,定義討論以及新聞熱度都還在持續之中,但其實我當時也不知道也沒發現這條新聞,可見藝文界或關心的人開始針對此事件,有了一些論戰,我不知道到最後究竟是為了藝術而藝術,還是是意氣之爭,或是維護自己的地位之戰,其比例為多少,我也不準備臆測之,僅究藝術的角度討論之,但最終還是發展到了,「這不是藝術」,所以更應該被提名的地步!

以下容許我引用一些一開始張教授提名所寫的長文(比提名名單更早就發表):
這不是太陽花,這是打倒藝術的藝術行動 張小虹 http://talks.taishinart.org.tw/juries/chh/2014041101

不在美術館,不在戲劇院,藝術已死,惟有藝術行動以永劫回歸的差異化動力,遍地開花。歷經24天的台灣太陽花運動暫時劃下逗點(以下省略)……而其中最為聳動的,莫過於學生損毀立法院內價值連城的收藏畫作,尤其是兩幅張大千的水墨真跡,而後又號稱這些收藏畫作已在立法院總務處的努力之下,搶救成功,收回倉庫妥善保管。然而這個搶救名畫的插曲,正凸顯了太陽花運動作為「藝術行動」的第一步乃是「迫出」,原本高掛於議事殿堂的張大千名畫,被從上方拆下或從倉庫搬出,權充為擋住警察攻堅的入口路障。此貌似大不敬的褻瀆之舉,並非刻意的藝術叛逆行動,而是緊急戰略動員下的隨機應變,讓「名畫」回歸到其作為「物件」的根本實用性(尺寸與質材正好適合用來擋住入口),讓「名畫」回歸其「使用價值」,而非富比士拍賣交易市場上的「交換價值」。

這其實還蠻好笑的,從來沒有人講藝術必得在美術館或戲劇院發生才得以正名藝術,而且宣稱藝術已死,文學已死,什麼一堆已死的人很多啊!歷史上太多這種宣告藝術已死的文字、事件很多啊!但藝術真的已死嗎?我覺得這是大哉問!!再比照她所寫的邏輯來推論,那我可以宣稱覺得秦始皇「焚書坑儒」及毛澤東的「文化大革命」,或是八國聯軍也應該被正名為藝術行動,笑!!我不得不質疑她個人在藝術上的修為,或說對於藝術解釋的無限上綱,就像她所寫的另一篇捍衛自己論點的長文,也就是老師所印的講義:「這不是藝術:提名太陽花運動的理由」 http://talks.taishinart.org.tw/juries/chh/2015013102 一文中的文字:

太陽花運動與雨傘運動的強力出現,正在於給出一個在既有「藝術參與政治」思考模式之「外」的可能,一個撤銷藝術與政治、美學與民主傳統疆界劃分的可能,亦即一個如何想像「藝術即政治」、「民主即美學」的可能。這將是一個行動與思考接力的挑戰,迫使我們面對運動所打開的能量,如何有可能持續流竄,遍地開花,以最具觸受強度的基進性,挑戰常規常模所界定的規範秩序。

當然,我只能以自己有限的眼光,以管蠡測她文字表像的意涵:「藝術即政治」、「民主即美學」的可能,是她在文章中反覆出現的命題,她想印證的訴求以及欲打破的藩籬界限,但她引用了如洪席耶的理論,或是有名的比利時畫家馬格利特畫作「這不是煙斗」來增加自己論點的可信度,但不幸的是她並沒有任何自己的創見或一套理論,來支持自己那麼獨到的見地,「藝術即政治」、「民主即美學」的可能,我甚至於可以幫她延伸成「 一切皆是藝術,藝術即是一切」不更美哉!

但「這不是煙斗」不能直接跟「這不是藝術」劃上等號,我想如她所言,每一個藝術追求者,莫不停止開始與時俱進的開發各種藝術的可能以及未來性,語言的更多可能,但「這不是煙斗」背後的動機與藝術家論述的完整性,為何能在藝術史上更加的被肯定與推崇,絕不是今天你循著文字上的類似與自己理解,在沒有任何自我創見與新理論支持下,就能被肯定或成為歷史上顛撲不破的真理,這不是你有資格去提名的關係,或是你擁有某些社、經、藝術地位,就有資格武斷的論斷的。

我不認為她有這樣的意圖,在藝術批評上或是修為上,我寧可相信這是她個人浪漫的藝術見解,更不希望她是仗著有提名別人的霸權而為之,但同樣的,我也肯定她的可能性,因為:「不論你叫玫瑰的,或其他名字的,依然芬芳!」

歷史自會有定見的,如果你的見解是真理。

但,是否如「太陽花」運動,之所以被誤稱為「太陽花」或被誤解為「香蕉」或是「小小兵」這般,我寧可相信太陽明日依然會照常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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