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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色還是角色? 文 / 徐之卉

原文出處 【徐老師的空中教室】(所有圖文`版權皆屬原著作權人所有)


常看到文章中說道:「傳統戲曲的角色……」很想拿起硃砂筆,把「角」這個字給狠狠地圈起來,再端端正正地寫上一個「腳」。這才是正確的寫法。

原來,這個詞彙最早並非用於戲曲,唐、宋時代做官的人都要準備「腳色狀」,這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履歷表,上面記錄著姓啥名誰、籍貫何處、家世背景、師承淵源、政治理念等等。那麼為什麼履歷表要叫做腳色狀呢?「色」指的是類別,例如宋代教坊的「十三部色」,就是指樂團中的十三種樂器專長。而履歷是用腳走出來的,所以履歷叫做腳色。

後來戲曲的演出吸收了這個詞彙,就把戲中不同類別的人物稱為腳色,又稱「行當」(本意為「職業」,問「你是做什麼行當的?」就是問他的職業)。最早有腳色的劇種是參軍戲,戲中通常有兩個演員,一個扮演被羞辱的犯官罪臣,稱為參軍; 另一個扮演羞辱犯官罪臣的,稱為蒼鶻。這時雖有腳色名稱,可能還沒有把「腳色」這一詞彙用來指稱類型化的人物。後來的劇種在參軍戲兩個腳色的基礎上,不斷經歷了腳色的分化與合併,逐漸形成了今天的局面。

從「腳」變「角」,很可以看出「訛變」的影子。其實,「角」本讀「ㄐㄩㄝˊ」,但很多地方會讀成「ㄐㄧㄠˇ」,這就與「腳」同音了。中國俗文學中常可見到「省文」或「訛變」的。例如小吃攤把「炒飯」寫成「少反」,就是省文,把「腳」變「角」,就是「訛變」。

所以,「腳色」是正確的寫法,「角色」是俗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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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還是「腳色」?

「腳色」在宋代官場被廣泛使用,但其意義卻和現今完全不同。如范仲淹〈與韓魏公〉中:「其子得殿侍左班……曾申腳色狀,今上呈,如有指示安排處,乞留意。」此處所謂「腳色狀」,即今所謂履歷表,據宋‧趙升《朝野類要‧卷三》:「初入仕,必具:鄉貫、戶頭、三代名銜、家口、年齒、出身履歷。若注授轉官,則又加舉主。有無過犯,崇觀間,即云不係元祐黨籍;紹興間,即云不係蔡京、童貫、朱、王黼等親屬;召保官結罪,慶元間人,加即不是偽學。」可知,腳色狀應載明個人身家履歷,甚至政治立場。

履歷及政治立場之所以稱「腳色」,可能其意與「腳」有關,走過之路就是履歷,立足之地就是立場。而「色」指種類、類別,如「諸色人等」。腳色決定了一個人的身份、背景、立場,成為一個人的身份標識。

至於為什麼又出現了「角色」一詞呢?據《説文解字》,角,吉岳切,讀音為ㄐㄩㄝˊ。腳,居勺切。讀音為ㄐㄧㄠˇ。可能是俗文學上的「音近訛變」造成的現象。

宋‧朱熹〈答任行甫書〉説:「休致文字,不知要錄白繳申角色之類否?」其中「角色」即「腳色」,指履歷。

「腳色」在戲曲中指演員所扮演的特定人物,即人物的類型化。如清‧李斗《揚州畫舫錄》有「江湖十二腳色」的記載:「梨園以副末開場,為領班,副末以下,老生、正生……謂之男腳色;老旦、正旦……謂之女腳色。」戲曲中將「腳色」寫成「角色」始於元代,而普遍於清末。1907年8月22日《申報》有「李春來慎重角色」,此後以「角色」代「腳色」逐漸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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