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議長寶座的議員候選人,會在可能當選的所有候選人,以助選捐款名義,親自上門致上可觀的「前金」。
然後,在投票當天下午就派人前往監控,等一開票結果確定當選,立即由兩人押一人的方式帶走,集體被關在只進不出的場所。
那一次親眼目睹的,竟然是專職抓賄選的屏北一處情治單位的招待所。
這個時候,就發放鉅額的支票作為後謝。
招待所怕他們無聊,就開始賭博,願參與賭博的,此時可以以支票換現鈔,連賭一個月!
幾乎大半的人,都把鉅額的後謝輸光光。
由議長參選人的兄弟做莊的賭局,等於又把買票錢收回去。
到了議長選舉時,這些「囚犯」被一人押一個列隊進場。
進場這段路中不准與任何外人交談,以防被以重金挖角臨陣脫逃(跑票)。
整個過程的重點在於:
一,情治單位居然是議長買票押人的幫助犯。
二,其中有一位完全不諳水性的沒有下水,在招待所時經過允許打電話,叫兒子去取回支票,並到銀行兌現。依他聰明的想法,深怕議長選舉之後支票是芭樂票,結果,他兌現支票卻成了收賄的證據,被判無當選無效解職,這件官司非常奇怪,有收賄人沒有行賄人,也沒有追查支票來源,證明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因為那個沒賭的人是無黨籍。
三,情治單位招待所居然成為賭場,曠世奇聞,證明當時的情治單位是國民黨開的。
今天是議長選舉日,許多不見天日狗皮倒灶的暗盤,不可能見諸大眾媒體,大家看到的許多匪夷所思的諜對諜只是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