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技術文件揭露:曾用於捆綁死刑犯的標準化「比翼結」
【台北報導】 歷史檔案,特別是1930年代的警務訓練文獻,揭露了一種名為「比翼繩」的特殊綁縛術。儘管其名稱帶有「比翼」(成雙成對)的浪漫寓意,但它在歷史上的真實用途卻冰冷而殘酷:它是專門為執行死刑而設計的標準化捆綁方式,曾在日治時期乃至更早或後來的執法體系中存在。
從浪漫到刑具:名稱的強烈反差
根據1931年《警務週刊》等資料記載,「比翼繩」是一種用於在行刑前將死刑犯的雙手、雙腳或全身進行捆綁,以確保其無法掙扎的技術。
「比翼」一詞源於比翼鳥,象徵永恆的愛戀與結合。然而,將此名賦予終結生命的刑具,形成了一種強烈的諷刺性對比。在實際操作中,「比翼繩」僅是某種標準化操作流程(SOP)的代號,與愛情無關,體現了執法體系對效率和控制的極端要求。
專業繩結:越掙扎越痛的設計
文獻詳細描述了「比翼繩」的方法,要求使用兩股繩交叉、纏繞,並以特定的「男結扣」或「比翼結」來固定犯人。這種專業綁法繼承自日本傳統的捕縛術(捕縄術),其設計核心是實現對被綁者的最大化控制和最小化反抗。
其設計主要有兩大特點:
1. 結構性勒緊: 這種專業繩結的關鍵在於其鎖死機制。一旦犯人試圖掙脫或移動,繩結會立即施加更大的壓力,緊勒關節或壓迫神經,導致血液循環受阻,疼痛隨之加劇,從而在生理和心理上迫使犯人放棄掙扎。
2. 粗糙的麻繩材質: 在當時,用於執法的繩索多為麻繩等天然纖維。這些繩索表面粗糙,帶有細微的纖維毛刺(「有刺」感)。當身體掙扎時,粗糙的繩體在皮膚上來回摩擦,極易造成皮膚灼傷和磨損,進一步強化了「越掙扎越痛」的威懾效果。
警務標準化的歷史印記
「比翼繩」的出現,標誌著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警務系統對所有執法細節的高度技術化和標準化要求。無論是逮捕、押送,還是執行死刑,都必須有一套統一、高效且可靠的工具和流程。
雖然現代司法體系中已不再使用此類名稱或技術,但「比翼繩」作為一個歷史符號,揭示了過去執法體系中冰冷的技術邏輯,以及在極端環境下,語言與現實之間所形成的黑色幽默與殘酷對比。
歷史技術的延續:比翼繩與白色恐怖時期的捆綁術
「比翼繩」作為一種高效且帶有痛苦威懾效果的專業綁縛術,其技術脈絡並未隨著日治時期的結束而終止,而是被戰後的國民政府特務與警政系統所承襲,成為白色恐怖時期國家暴力的工具之一。
技術的制度化承襲
戰後初期,國民政府在接收台灣的警政體系時,大量沿用了日治時期的制度、設施和訓練內容。這使得以「比翼繩」為代表的專業綁縛技術,也一併被保留下來。
歷史資料顯示,直到民國四十二年(1953年),在臺灣省警察學校的訓練中,「捕繩術」仍是重要的課程項目。這些課程教授的麻纖警繩長達十公尺,配有能使捆綁「堅固牢牢,不易解開也難拆斷」的「蛇口」和「男子結」等多種綁法。這證實了「比翼繩」背後所蘊含的高效、堅固、難以掙脫的專業技術,成為國民黨執法體系中的常規訓練內容。
特務組織,如保密局、調查局和警備總部(警總),作為白色恐怖時期逮捕、偵訊和押送政治犯的核心機構,自然將這類技術應用於逮捕高風險政治犯或執行行刑的標準作業中,以確保絕對的控制和零反抗。
繩結與麻繩:從限制到刑求的延伸
「比翼繩」的設計原理——利用專業繩結的結構性勒緊和麻繩的粗糙材質來懲罰掙扎——在白色恐怖時期被進一步延伸,成為直接的刑求工具。
在許多政治受難者的口述歷史和回憶錄中,麻繩被用於製造極度痛苦的刑求方式。以著名的女記者沈嫄璋(1966年遭調查局逮捕致死)為例,檔案記載她遭受的酷刑之一是將她扒光衣服,以粗大的麻繩在房間對角架起,逼迫她「騎在上面,走來走去」(即俗稱的「騎繩」)。
這種「騎繩」的刑求方式,正是利用了麻繩的粗糙、身體重力的壓力,以及繩結的固定性,對受害者施加難以忍受的痛苦,以達到逼供或懲罰的目的。這與「比翼繩」利用麻繩的特性來抑制反抗的原理,可謂一脈相承,只是應用目的從單純的限制行動,轉變為製造主動的、毀滅性的痛苦。
總而言之,「比翼繩」這類專業捆綁術的技術理念,在戰後被國民黨特務系統吸收,並在白色恐怖時期,從單純的警務技術工具化為國家暴力的象徵,用於對政治異議者進行極致的控制、威懾和殘酷刑求。
示意圖 由AI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