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周以後,香港即將不是我們以前認識的香港,雖然現在可能已經不是。
如果沒有意外,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相當於台灣的立法院)將會以直接立法的方式,依照香港基本法第18條的規定,代替香港立法會立法,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國家安全法」列入附件三當中,成為香港必須遵守的法律。
因為過去採行「一國兩制」,所以中國的法律不會完全適用於香港,只有列在基本法中的「附件三」法律,才會在香港實施。
因此,根據18條的規定,一旦人民代表大會決定代替香港人立法,並且納入「附件三」中,這項法律就會成為香港法律。
許多台灣人可能不明白,為什麼中國為香港制訂「國家安全法」有這麼重要,甚至可以說是毀滅一國兩制的最可怕一擊?
原因就在於基本法第23條。根據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有沒有看到關鍵字:「自行立法」?
基本上,因為「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等行為太過抽象,任何主張民主、言論自由的行為都有可能會被認定是顛覆中央政府,所以從一開始制訂基本法時,香港人就很小心謹慎,希望不要由中國政府來決定香港的民主自由程度,畢竟這是一國兩制的最重要精神。
香港要有言論、新聞、民主等自由,不該由中央政府決定開放程度。所以,在基本法當中,才會強調由香港人自己立法。第23條是保障香港民主自由的最後一道防線,只要立法會不立法,而是按照過去的香港法律執行「政治零分、經濟一百分」的政策,香港的人權、民主、自由即使被摧殘,也還能一息尚存。但是,中國政府現在恐怕不會容忍香港人繼續這麼做。
因為今年九月,立法會即將選舉。如果讓民主派再度獲勝,香港可能會走入無法控制的情況。
所以,中國政府才會急著在人民代表大會開會之際,把這項保護香港民主自由的最後一道防線摧毀。
利用人民代表大會可以運用第18條,把中國法律納入香港體系的權力,自行訂定法律,架空第23條的規定,讓香港人要一體適用內地的「國家安全法令」。
從此之後,香港的言論、集會、結社、新聞等自由,就會受到這套法律的規範,基本人權再無保障。往後就是國家安全、政府有錢、人民再見。
你覺得發生在北京的事,是他國內政,與台灣無關嗎?
當然不是,因為在中國政府眼裡,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也是一國兩制的最後適用地。
從1997年到2020年,不過才23年的光景,中國政府曾向香港保證的香港制度五十年不變,已經成為過往雲煙。
台灣內部有不少人,盼望著接受中國統治,或者與中國保持友好的從屬關係。
中華民國對他們而言,只是一塊遮羞布,必要的時候,拿出來攻擊民進黨。
不必要的時候,就收起來不敢對抗共產黨。
與虎謀皮,最後會是什麼樣子?
香港人透過他們的犧牲與血淚,告訴我們,香港就是台灣對中國妥協以後的例子。
Hello?你還要九二共識、一國兩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