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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LTURE HISTORY REVIEW

榮星花園的前世今生:從政商特權、政經風暴到都會生態共融公園的半世紀變遷——跟台北不熟的蔣萬安要重蓋嗎?


圖片出處《橘世代》報時光專題:聯合報系,〈80年代門票要收20元!從私人花園到市民公園,一訪老台北人的心中綠洲「榮星花園」〉(2023 年 3 月 17 日)。 https://orange.udn.com/orange/story/121415/7038039

【前言:當代荒謬撞上超過半世紀的滄桑】
2026 年 8 月,執政已進入第四個年頭的台北市長蔣萬安,在出席榮星花園景觀改善工程活動時,拋出了一句震驚老台北人的豪語:「我們要打造『南大安、北榮星』雙寶石,為大家蓋一個全新的榮星花園!」

這番「把將近六十年老公園當成自己新創政績」的荒謬發言,頓時引爆社會熱議。許多市民不禁傻眼:一座早已深植台北人記憶、歷經日治首富資產積累、戰後豪門私人花園、百億官商勾結弊案、市府依法強制徵收、司法院大法官釋字,乃至全台第一座共融遊戲場與市中心螢火蟲復育地的公園,何時輪到一位「跟台北很不熟」的市長來宣稱要「重蓋」?

榮星花園公園並非一張任由政治人物隨意塗鴉的空白畫布。這塊位於民權東路與建國北路交會處、佔地 6.5 公頃(約 24,000 坪)的綠洲,貫穿了台灣現代史的三個重要轉折:日治時期首富家族的特權積累、戰後豪門私庭的耀眼與殞落,以及 1980 年代震撼全台的「榮星花園弊案」。要理解這塊土地的重量,就必須從它驚濤駭浪的「前世今生」說起。

【第一章:財富之根與土地前身(1895–1945)】
1-1 乙未割台與辜顯榮的政商崛起

榮星花園的歷史根基,必須回溯至台灣割讓給日本的 1895 年(明治 28 年)。當時清朝簽署《馬關條約》,台灣民主國抗日失敗,台北城內因潰兵與治安敗壞陷入混亂。彰化鹿港商人辜顯榮(字耀星,1866–1937)隻身前往基隆,引導日本近衛師團順利進駐台北城,維持市區秩序。

這次「帶路入城」事件,使辜顯榮獲得台灣總督府的高度政治信任。在日治時期,總督府將數項關乎國家經濟命脈的特許專賣行業頒發給辜顯榮,包括:
・官鹽專賣權(1899年):獲任鹽務總總經銷,統籌全台鹽業銷售。
・樟腦與鴉片特許經銷:掌控當時台灣外銷利潤最高的出口物資與專賣品。
・大盛公司與開墾特權:建立廣大的事業版圖,橫跨樟腦、製糖、航運與金融。

藉由與殖民當局建立的密切政商關係,辜顯榮累積了極為龐大的原始資本,躍升為日治時期全台灣的首富。

1-2 「下埤頭」土地收購與資本囤積
隨著專賣事業帶來的龐大現金流,辜顯榮開始在台灣各地大量購入不動產。當時的台北市區主要集中在城內、大稻埕與艋舺(三市街),而今日中山區民權東路與建國北路一帶,在日治時期稱為「下埤頭」,屬於台北市區外圍的農業地帶,分布著灌溉溝渠(如瑠公圳支線)、農田與少數軍事附屬設施。

辜顯榮看重台北市未來向外擴張的潛力,在 1900 年代至 1930 年代間,透過土地買賣陸續購入下埤頭一帶數萬坪的農田與荒地,作為家族的資產儲備。這批土地在日治時期並未進行大規模的商業開發,而是作為農業租賃或靜態資產保存,直接奠定了二戰後「榮星花園」興建的土地基礎。

【第二章:豪門私庭的耀眼與興衰(1945–1980年代初)】
2-1 二戰後的家族分產與辜偉甫的藍圖

1937 年辜顯榮逝世後,其龐大的遺產由後代繼承。二戰結束、國民政府接管台灣後,鹿港辜家順利完成政商關係的對接,事業重心逐步轉向台泥、中信等集團。而在家族土地資產分產中,位於下埤頭(後劃入中山區)約 6.5 公頃的廣大土地,劃歸辜顯榮的六子辜偉甫(1918–1982)主導管理。

辜偉甫畢業於日本關西大學,熱愛文化、藝術與社會公益,曾創辦榮星合唱團、新竹玻璃公司與民生社會服務中心。1960 年代,隨著台北市經濟起飛、市區快速向東與向北擴展,民權東路與建國北路一帶逐漸成為市區重要交通幹道。辜偉甫決定不再將這塊土地作為純粹的農地或私有住宅,而是規劃一座開放給大眾(收費)的私人公園。

2-2 1968年「榮星花園」開園與歐式風華
1968 年(民國 57 年),辜偉甫正式成立「榮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並投入巨資將此處打造成全台灣第一座具備國際水準的歐式景觀私人花園。公園命名為「榮星花園」,正是為了紀念其父親辜顯榮(字「耀星」)。

當時的榮星花園具備高度的前瞻性與奢華感,園區設計特色包括:
・純正歐式庭園造景:引進廣闊的幾何修剪綠籬、中央大型多階梯噴水池、落羽松大道與繁花盛開的歐式玫瑰園。
・多元休閒設施:設有當時極為罕見的室內溫水游泳池、兒童遊樂場、珍禽鳥園、水池划船區與景觀餐廳。
・高昂的門票機制:開園初期入場門票一張高達新台幣 20 元。在 1960 年代末期,20 元新台幣相當於當時一張電影票或好幾碗牛肉麵的價格,因此榮星花園在當時被定位為極具階級象徵的高檔休閒去處。

在 1970 年代至 1980 年代初,榮星花園成為台北市民最嚮往的休閒勝地之一,也是全台灣情侶約會、婚紗攝影、全家出遊與外賓參訪的核心地標,寫下了老台北人記憶中最華麗的一頁。

2-3 財務危機與後辜偉甫時代的困境
榮星花園之所以會從老台北人的「奢華勝地」一步步走向「賣地變現」的危機,主要是因為碰上了以下三個層層遞進的致命困境:

(1)營運成本高昂與「免費公園」崛起
歐式庭園需要龐大人力維護修剪綠籬、養護溫水游泳池與維修噴水池,營運成本高得驚人。到了 1970 年代末期,台北市政府開始廣設如國父紀念館、青年公園等免費市立公園,市民發現免費公園一樣能休閒,自然不願再花高額門票進榮星花園,導致入園人數雪崩式下滑、天天虧損。

(2)靈魂人物驟逝與「坐擁金山卻失血」的矛盾
1982 年創辦人辜偉甫過世,公園交由其子辜晏宏等後代接手。當時台北市房地產狂飆,榮星花園位於民權東路與建國北路黃金交叉口,土地市值飆升至上百億新台幣;但另一方面,花園本業卻持續虧損。辜家當時面臨「坐擁百億資產,手裡卻拿著天天失血的虧損帳單」的極端矛盾。

(3)土地抵押拍賣與轉向「賣地開發」
為了填補虧損,榮星企業曾將土地拿去抵押貸款,甚至數度面臨法院拍賣流標。後來由辜偉甫的弟弟辜寬敏接任榮星企業董事長,辜家決定改變策略:與其每年燒數千萬元維護不賺錢的私人公園,不如趁著地價高峰,找建商合作把公園「剷平改建」成商業大樓與飯店變現,這也直接為 1988 年爆發的政商弊案埋下了關鍵伏筆。

【第三章:百億開發狂想與震撼政壇的「榮星花園弊案」(1980年代末)】
3-1 辜寬敏與僑福建設的 200 億開發案

1980 年代中期,辜寬敏接手榮星企業董事長後,與香港背景的僑福建設(由黃週靜芝主導)達成深度合作,共同提出一項高達 200 億元新台幣的超級商業開發計畫。該計畫擬將榮星花園由原本的公園綠地用地,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改建為包含五星級國際觀光大飯店、頂級百貨購物中心、商業辦公大樓與地下大型娛樂複合體。

3-2 都市變更、政商勾結與 1988 年弊案爆發
依據當時的《都市計畫法》,若要將公共設施保留地或公園用地變更為高強度的商業用地,必須經由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與台北市議會審查通過。由於利益極其龐大,榮星企業與僑福建設開始針對擁有審查與監督權力的台北市議員進行大規模的公關與行賄。

1988 年,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接獲檢舉並展開密查,震撼全國的「榮星花園弊案」正式爆發。調查發現,僑福建設與榮星企業涉嫌編列數千萬元「公關費」,向多位跨黨派台北市議員(如周伯倫、陳俊源等人)行賄,利用議員職權護航該都市計畫變更案通過。弊案爆發後,社會輿論一片嘩然,開發案隨即遭到徹底抹煞。

3-3 十五年司法長訟與「釋字第 336 號解釋」
榮星花園弊案的司法審判過程極為漫長,纏訟長達將近 15 年:

(1)司法判決確定:涉案議員周伯倫於 2003 年經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6 年定讞,並入獄服刑;陳俊源亦被判刑確定。此案確立了民意代表收受對價利益護航開發案構成受賄罪的法理判例。

(2)憲法解釋(釋字第 336 號):弊案爆發後,台北市政府宣布徵收土地,辜寬敏等私人地主不服,一路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於 1994 年作成「釋字第 336 號解釋」,明確指出行政機關劃設公共設施保留地並依法徵收,符合憲法保障公共利益與增進全民福祉之意旨,確立了政府徵收公共保留地的合憲性。

【第四章:公權力接管與都市綠洲的轉型(1989–2000年代)】
4-1 台北市政府依法徵收

在弊案爆發與商業開發計畫徹底破局後,榮星花園不再具備繼續作為私人商業經營的可能。為了保住台北市中心這塊珍貴的綠地,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於 1989 年(民國 78 年)啟動強制徵收程序。

市府編列龐大預算將榮星花園的私人產權完全徵收為市有,正式將其納入市立公園體系,編號為「都市計畫中山232號公園」,並對全體市民免費開放。這標誌著榮星花園從「豪門私人特權資產」徹底轉變為「全民共享公共資產」的歷史拐點。

4-2 命名風波與市民記憶的回歸
徵收初期,台北市政府為了去個人化與去豪門色彩,一度將園區改名為「市立中山公園」或「榮星公園」。然而,對廣大的台北市民而言,「榮星花園」這個名字已經深刻植根於半個世紀的集體記憶中。

在當地居民、里長與社會團體多年的陳情與爭取下,台北市政府順應民意,於 2011 年正式將園區官方名稱定為「榮星花園公園」。這一命名既保留了歷史發端的記憶,也明確了其作為公共公園的法律屬性。

【第五章:現代都會公園的三大轉型維度(2000年代至今)】
進入 21 世紀後,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對榮星花園公園進行了多次大型修繕與功能升級,使其轉型為具備生態復育、共融遊憩與市民休閒三大功能的現代化都會綠洲。

5-1 生態奇蹟:市中心瑠公圳濕地與黃緣螢復育
榮星花園公園地底下保留了舊時瑠公圳支線的水系脈絡,園內的自然生態池利用天然湧泉與濕地環境,形成了豐富的水生生態系。自 2003 年起,市府聯合荒野保護協會、台灣昆蟲協會及在地志工團隊展開長期生態復育,清理外來種並進行低光害控制。如今,榮星花園公園成為台北市市區內少數極為珍貴的「黃緣螢復育基地」。

5-2 兒童權利與空間變革:全台第一座共融式遊戲場
2016 至 2017 年間,市府與「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特公盟)等公民團體合作,選擇榮星花園公園作為示範試辦點。2017 年,園區打造出台北市第一座「共融式遊戲場」,設有無障礙沙坑、旋轉椅、磨石子滑梯與感官體驗區,滿足不同能力與特殊需求兒童的遊戲權利。

5-3 都市綠廊與休閒空間的永續保存
園內經典的歐式玫瑰園區依然保留,並定時更換植栽品種,每年春秋兩季繁花盛開。園區同時設有木棧道、環園慢跑跑道、室內溫水游泳池與健身房,配合高聳參天的落羽松與樟樹林,成為中山區居民不可或缺的日常生活核心。

【第六章:榮星花園歷史時間軸(1895–2026)】
1895 年(日治初期):乙未割台,辜顯榮引日軍進入台北城維護治安,獲得總督府信任,開啟辜家政商崛起之路。

1899–1930年代(資本積累期):辜顯榮取得官鹽、樟腦、鴉片等特許專賣權,成為台灣首富;大量購入台北「下埤頭」(現榮星花園一帶)農田土地儲備。

1937 年(家族接班):辜顯榮逝世,龐大房產與事業由辜振甫、辜偉甫等人繼承,下埤頭土地由辜偉甫主導管理。

1968 年(私人公園開園):辜偉甫成立「榮星企業」,斥資開闢 6.5 公頃歐式私人景觀花園,命名「榮星花園」,門票 20 元,成為台北名勝。

1982 年(營運陷入危機):辜偉甫逝世,榮星花園因市立公園普及與維護成本過高出現嚴重虧損;後由辜寬敏接任榮星企業董事長。

1987 年(百億開發案):榮星企業與僑福建設合作,擬投資 200 億元將花園變更改建為飯店、商場與商辦複合體。

1988 年(弊案爆發):檢調單位查獲榮星企業與僑福建設行賄台北市議員周伯倫、陳俊源等護航開發案,「榮星花園弊案」震撼全國。

1989 年(政府強制徵收):開發案胎死腹中,台北市政府工務局依法徵收土地,將其轉為公有免費公園(都市計畫中山232號公園)。

1994 年(司法院釋字336號):大法官針對地主訴訟作成「釋字第 336 號解釋」,認定政府為公共利益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符合憲法規定。

2003 年(弊案判決與生態復育):弊案主嫌周伯倫判刑 6 年定讞入獄;同年市府在榮星公園瑠公圳生態池啟動黃緣螢棲地復育計畫。

2011 年(官方正名):順應市民集體記憶與在地陳情,台北市政府正式將公園更名為「榮星花園公園」。

2017 年(共融遊戲場啟用):市府與特公盟等公民團體合作,建構全台北市第一座全障礙「共融式遊戲場」。

2026 年(政治話題與整建):市府推動景觀更新工程,榮星花園的歷史地位與名稱沿革再次引發社會大眾關切與熱烈討論。

【第七章:結論與歷史啟示】
榮星花園公園半個多世紀的演變,不僅是一座公園的興衰史,更是台灣都市發展與社會變遷的縮影:

7-1 從政商特權到公共利益
榮星花園土地源自日治時期專賣特許制度下的家族資本,經歷了戰後私有資本的高昂收費,再到 1980 年代政商勾結企圖私有化開發的弊案;最終透過公權力介入與司法判決,將土地財產回歸於全民共享。這象徵著台灣社會從威權政商關係走向現代法治與公共福利的重大進步。

7-2 從景觀控制到生態共融
1968 年的榮星花園,代表的是以人工雕琢、歐式幾何修剪、展現階級地位為主的「威權景觀」;而現代的榮星花園公園,則強調原生種復育、自然濕地營造與無障礙兒童遊戲權利,展現了現代都市對「生態永續」與「社會包容」的深刻關懷。

【第八章:荒謬番外篇——是時空穿越還是政績收割機?當台北市長喊出「打造南大安、北榮星」】
正當這座承載了近六十年政經風雲、早已深植台北人集體記憶的公園默默佇立在民權東路與建國北路口時,2026 年夏天的台北政壇,卻上演了一幕讓人啼笑皆非的「時空奇觀」。

2026 年 8 月,已經入主台北市政府執政進入第四年、卻總是被輿論笑稱「跟台北市很不熟」的市長蔣萬安,風風光光地出席了榮星花園景觀改善工程相關活動。在面對媒體與市民時,蔣市長振振有詞地拋出了他偉大的市政藍圖:「我們要打造『南大安、北榮星』雙寶石,為大家蓋一個全新的榮星花園!」

此言一出,全台網友與老台北人們頓時集體愣住——「市長,您是穿越回 1968 年了嗎?還是您的市政政績收割機開得太猛,連前人種了幾十年的大樹都算在自己頭上?」

8-1 台北最偉大的「時空旅人」市長?
從歷史脈絡來看,榮星花園的「起造人」叫辜偉甫,開園時間是民國 57 年(1968 年);將其強制徵收改為市立公園並成功保留土地的,是 1989 年的台北市政府;而讓榮星花園在現代發光發熱的「螢火蟲生態復育」與全台第一座「共融式遊戲場」,更是前幾任市府團隊、荒野保護協會與特公盟等無數公民團體的血汗成果。

如今,蔣市長市府團隊編列了更新預算,幫公園換換花架、修修步道,他老人家就高喊著要「打造北榮星」,無疑是直接把鹿港辜家第一代的資本積累、1980 年代震驚全國的政商弊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336 號解釋,乃至於幾十年來市府基層同仁與志工的努力,一口氣用一句「藍圖口號」給抹得乾乾淨淨。

執政四年,對這座每天有成千上萬市民在裡面跑步、遛娃、看螢火蟲的地標公園,竟展現出一種「初次見面,這是我蓋的」的奇特陌生感,著實令人佩服其政治語言的包裝能力。

8-2 到底是「蓋」公園,還是「找」公園?
這不禁讓人好奇,蔣市府團隊口中的「打造榮星花園」,究竟是指哪一種平行宇宙的工程?
・難道市長是要跨越時空,回到日治時期幫辜顯榮向日本總督府買地?
・還是打算回到 1988 年,幫僑福建設重寫那份 200 億的都市計畫變更案?
・又或者,他只是單純在市政地圖上找不到這塊 2.4 萬坪的綠地,以為它是某個即將由他偉大剪綵的重劃區預定地?

作為一位掌管台北市政千億預算、執政已跨過三年大關的首長,對自家轄區內歷史最悠久、指標性最強的都會公園如此「不熟」,甚至把早就在那裡亮了幾十年的寶石當成自己剛挖出來的新產品,老市民們忍不住想問:南大安、北榮星這兩塊「寶石」早就閃耀半世紀了,市長您是今天才剛幫手機通網嗎?

8-3 結語:市民不需要「重蓋」,只需要市長「開導航」
榮星花園早就已經是一顆寶石,它不需要任何人再「蓋」一次,也不需要什麼口號式的「打造」。它有茂盛的九重葛、有發光的螢火蟲、有充滿孩子笑聲的共融滑梯,還有滿滿的歷史沉積與政經風雲。

如果蔣市長真的想對榮星花園做點貢獻,市民最希望的恐怕不是他急著把「北榮星」當作自己的政績狂打廣告,而是希望市府幕僚下次出門視察前,先幫市長在手機裡設定好 Google Maps 導航——目的地:台北市中山區榮星花園公園。

畢竟,這座公園已經在那裡等了市長將近六十年了;下次去剪綵的時候,記得稍微敬畏一下這塊土地歷經的滄桑,別再把它當成一張剛鋪好草皮的空白畫布啦!

【參考文獻與史料來源】
1.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336 號解釋文及解釋理由書》(1994 年 3 月 11 日)。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517
2.最高法院刑事判決:《最高法院 83 年度台上字第 2073 號刑事判決》(榮星花園弊案周伯倫、陳俊源貪污案判決書,1994 年 4 月 14 日)。 https://lawbot.tw/judgment/AAAB_83_%E5%8F%B0%E4%B8%8A_2073_19940414_1
3.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辜顯榮人物誌〉、〈辜偉甫與榮星合唱團〉、〈榮星花園歷史與圖錄〉。 https://tcmb.culture.tw/
4.《風傳媒》生態新聞報導:謝珮琪,〈大都會的小桃源》榮星花園生態復育成功,生物多樣性媲美山林〉(2017 年 1 月 15 日)。 https://www.storm.mg/article/213205
5. 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特公盟):《共融式遊戲場參與式設計紀錄:榮星花園公園遊戲場改建案》(2017 年)。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2%84%E6%88%91%E7%89%B9%E8%89%B2%E5%85%AC%E5%9C%92%E8%A1%8C%E5%8B%95%E8%81%AF%E7%9B%9F
6.《橘世代》報時光專題:聯合報系,〈80年代門票要收20元!從私人花園到市民公園,一訪老台北人的心中綠洲「榮星花園」〉(2023 年 3 月 17 日)。 https://orange.udn.com/orange/story/121415/7038039
7.《Newtalk 新頭殼》與各大新聞媒體報導:2026年8月關於台北市政府榮星花園改善工程與市政論述相關報導。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6-08-08/105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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