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報社當過記者的人都曉得,報社編輯部雖然吵吵鬧鬧,鬆鬆散散,但是基本程序卻永遠不會變。我們不說編輯部的內部作業,譬如企劃會議、編前會議等等,光是每天的發稿程序,就嚴謹的不得了:記者稿子出手,他的主管,或稱召集人或稱組長或稱主任,得仔仔細細地看過,挑錯誤或補充,然後稿子到了採訪主任那裡,一樣挑錯誤或補充,再集結跨組的相關稿件,送給核分稿副總編輯;核分稿,顧名思義,先核後分。稿件分到了編輯手裡,看得更仔細,因為要下標;這個下標,不是一則新聞之標,還得考慮到相關新聞之間的呼應。編輯講究版面之氣勢,得有整版的規劃。然後,稿子和標題送到了總核稿副總編輯手裡,看過,再到總編輯過目。總編輯考慮版與版之間的關連,講究整分報紙的氣勢。總編輯或許靈感來了,做新聞或版面的大調動,也說不定。或許臨時有個想法,叫記者再去採訪,更有可能。這中間每一道程序,都得在稿件上簽名,誰也賴不掉。然後再排版,編輯先看小樣,再看大樣;大樣看過,又得過總核稿副總編輯、總編輯,然後才能付印。
報社編輯部這樣嚴密的「守門」,錯誤還是在所難免。再看看電視台,報社編輯部的一切核稿程序,一律化為烏有。記者回來就是和攝影剪帶子,把過音的稿子寫在紙條上(等會有空再打進電腦),過完音,稿子帶子就這樣送到了編輯檯登記,然後稿頭送給主播,帶子送進副控室,忽嚕忽嚕就播出了。所謂「核稿」,其實就是「首播」。等第一次播出了才曉得有問題,趕忙再調回來修改。負責任的主管,也只能關注幾條特別重要的新聞,要求看過才能播出。
現在因為網路,又多了「小編」這道門戶。依我跟自由時報抗議的經驗,小編根本沒人管,他們愛怎麼搞就怎麼搞,所以,經常發生荒腔走板的笑話。也所以,公視才會發生「為匪宣傳」的笑話;也才沒人負責,大家都在圓謊。
公視沒這個能力,沒有嚴謹的核稿制度,就不要玩新聞;要玩新聞,就得把人力補足。想想公視的新聞部人力還要外包,多麼可悲,多麼輕率。哪有把新聞當一回事?
公視把自己搞成的農場,罪不可赦。
原文出處 陳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