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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蹈美麗灣覆轍?黃金海渡假村不應借屍還魂!


東海岸杉原海灣上的大型開發案「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簡稱黃金海),就位於惡名昭彰的美麗灣渡假村旁,且用地面積為美麗灣的10倍大(約10公頃)。該案於2000年通過環評後逾20年遲未動工,在去年(2020年)6月依環評法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簡稱環現差)審查,因資料嚴重不足被要求進行半年的補充調查,今(3/5)將資料補齊後再次送審。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黃斐悅表示,「黃金海」與多項敏感區域重疊,包含富山列冊遺址(文資法)、「重要海岸景觀區」草案範圍(海岸法)、重要的珊瑚礁生長區域(海岸法)、加路蘭部落的傳統領域(原基法),這些相關法規,再加上環評審查程序(環評法)都無法實際處理本案爭議。該土地雖已是黃金海公司私有,上述景觀資源、文化資產、部落權益等屬於公共權利的部分,仍應要有基礎保障,但與財團的私人利益衝突,公部門根本不願意行使裁量權,20年來開了10多次會議的黃金海,恐怕本次環現差一樣會通過。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指出,交通部觀光局於「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9-112年)」,很明確評估出東海岸住宿設施是「沒有開發需求」。但開發單位引用該計畫書數據表示,目標年112年此地區遊客量原預估達450萬人次,住宿房間會缺少762間,但計劃書後段則依現況下修遊客人次為339萬,截至112年此區域住宿設施足夠(見計劃書p.264),開發單位只截取有利開發的段落,其實是移花接木。

再者,交通部觀光局施政計畫中說「沒有開發需求」,卻又送出本案環差,根本互相矛盾,建議在交通部觀光局沒有做出足以經得起公眾檢驗的「整體東部地區觀光政策」前,環保署都應該將所有東海岸住宿設施開發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需要為觀光局背黑鍋。

台東山海共生聯盟成員賴沛蓮質疑開發案對富山考古遺址保存維護的處理方式,該建築物體雖然大部分避開遺址範圍,但仍有與遺址重點區域重疊之處。而建築物體迴避遺址範圍不代表施工過程不會對遺址造成影響,目前建築物體跟遺址之間緩衝區只有五公尺,並不足以隔絕對遺址的影響。再者,目前提出的維護計畫預計採取以遺址公園的方式做現地保存,但規劃過程未做到完善的評估,且更無相關辦法可供監督、檢驗。

另外,此處遺址之一的富山II遺址因目前調查發掘範圍小、得到的遺物證據、資訊不夠充分,暫不被列冊,但並非不重要。富山II遺址與富山遺址、杉原遺址緊密相連,開發所造成的破壞不會只針對單點遺址,而是擴及東部區域的史前文化面貌。 最令人無法接受的是,這個遺址到今天都還正在發掘,在尚未結案得到最後的調查分析結果前就進行環差,未免太過草率。

加路蘭部落旅外青年洪叡珊表示,加路蘭部落並未同意「黃金海」開發,業者於去年開始有來進行訪談,但與幾位部落老人家互動時,都只講一小部分的好,或重複說其他部落已經同意了,完全沒提到環境可能受到破壞,也從未到加路蘭部落的會議上,提出詳細、完整的說明。本次送審的報告中有加路蘭的訪談紀錄,明確紀錄到族人需要召開部落會議進行討論。如果業者真的有誠意要尊重在地意見,不該只有訪談就當作族人沒有意見了,應要等待部落會議正式程序完成,包含兩週前由部落主席發文給每一戶通知參加等等,才能繼續進行環保署的審查。

東海岸炒地現象需終止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指出,美麗灣渡假村於去年6億仲裁出爐後引起民眾嘩然,各界痛批不應再複製下一個美麗灣。黃金海面積是美麗灣建築物10倍大,旁邊又有一個26公頃的棕櫚濱海度假村已經在施工,加起來是36個美麗灣擠在小小的杉原海岸內,嚴正呼籲環保署退回本案,終止一錯再錯的海岸土地流失。

兩小時的審查會,環評委員砲聲隆隆,結論為補充資料後再審,且須於110/5/31前送環保署。

原文出處 地球公民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