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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逆轉!指侵女公關下體一審無罪 色男客二審GG了


柳姓男子與友人到台南1家KTV唱歌喝酒,1名女公關陪酒喝到不勝酒力、倒在柳男身後沙發空隙,後來尚有意識的女公關察覺下體遭手指插入,發現是柳男所為、氣得放聲大哭,女方不甘受辱驗傷提告。柳男堅決否認犯行,一審依犯行無法證明、判柳男無罪;但台南高分院根據受害女與其他女同事供述等事證、改認定有罪,判柳男3年6月徒刑。

二審判決指出,2019年4月23日凌晨1點許,柳男到台南市這家KTV包廂內唱歌喝酒,女公關坐柳男的檯及陪酒,因女方喝到不勝酒力、倒臥在柳男身後的沙發空隙處,柳男見女公關不醒人事、趁機撩起女方短裙、撥開內褲後,以手指插入女方下體。

當時女公關尚有意識,她感到下體疼痛、即用手推擋表示拒絕,柳男竟不顧女方抗拒,持續用手指插入女方的下體。由於受到如此大的屈辱,女公關氣得當場放聲大哭,店內副總、幹部見狀、即將她扶到公司休息室,女公關才告知副總、同事說遭到柳男「指侵」。

案發後,女公關不甘受辱,於24日凌晨到醫院驗傷、報警查辦這名色男客。

柳男供稱有在廁所請女方為他口交,給女公關1萬元報酬;但女公關否認有幫男方口交、說是柳男覺得她服務不錯,才給她1萬元,並說日後會再來捧場。但案子發生後,女公關請公司把1萬元退給柳男並說日後不必再來捧場,二審法官認為女方並非有恩怨或謀財因素來誣陷男方。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