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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選舉 李家超 獲過半選委提名


香港前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正式報名參選特首,其團隊透露說, 他已取得選舉委員會中786名成員提名,超過現任選委會1488名成員的一半。

儘管如此,李家超在周三(4月13日)遞交參選表格後說,整個選舉要到選委投票一刻才算完成。

過去數個月香港媒體不斷報導不同人士有意參選新一屆香港特首,包括現任特首林鄭月娥、前特首梁振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等。但之後林鄭月娥表示不尋求連任,梁振英表示支持李家超參選,意味著很大機會只有一名候選人可以獲得有效提名,是香港主權移交以來,第一次只有一名正式候選人的特首選舉。

北京去年修改香港的選舉制度,規定選舉委員會有1500個席位,部份席位由出任特定職位的人兼任,例如所有立法會議員不需經過選舉,就會自動成為選委會成員。由於部份政客同時擔任兩個可以自動成為選委會成員的職位,因此實際人數少於1500人。

新的選舉制度又規定候選人必須取得最少750票才能當選,李家超的提名已經超過這個數字,預示他很可能在5月8日的選舉中輕鬆過關。

23條立法是“優先項目”
香港特首選舉的提名期在這個週六(4月16日)結束,但周五(4月15日)和周六都是假期,政府部門不辦工,因此候選人最遲需要在周四(4月14日)提交參選表格。

香港法例規定現任官員不可以參加特首選舉,李家超在4月6日按規定辭去政務司司長一職,一天后獲北京政府批准,4月9日正式宣布參選。

從宣布參選到遞交參選表格不到一星期,他至今未有公佈政綱。他在遞交參選表格後,向傳媒坦言自己“宣布參選至今只有數天,在撰寫政綱方面需要時間”。

他在競選宣言中強調會採取“以結果為本”的施政方針,在會見傳媒時也表示按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就保護中國國家安全立法將會是“優先項目”。

李家超數十年來在香港警隊工作,2012年升任保安局副局長,之後成為局長,至去年6月獲委任做政務司司長。他宣布參選特首,被外界懷疑缺乏保安工作以外的經驗,不能為香港解決房屋、經濟等問題。

回應質疑時他說,沒有一個人會懂得所有事情,最重要的是選擇可以幫助自己的人。

李家超是誰?
現年64歲的李家超1977年中學畢業後便加入香港警隊,當時原本他能夠入讀香港大學,但因家庭原因放棄。

2017年成為保安局局長後,任內其中一個被親北京的建制派表揚的“政績”,是推動以社團條例方式,取締提倡香港獨立的香港民族黨,當時香港《國安法》尚未出台。

不過這個決定引發外界關注香港言論、集會、結社自由受削弱。

之後,他有份推動甚具爭議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外界擔心這條例通過後,會令香港人被移交中國大陸受審。

在修例爭議初期,他把外界對草案的批評,歸究是新聞界和法律界人不了解修例草案。而在立法會會議中,他拒絕就中國人權問題作出評論,只強調會在移交嫌犯時,將無罪假定、公開審訊等條件加入協定中。

港府一眾官員無法釋除公眾對《逃犯條例》修訂的疑慮,企圖強行在立法會闖關,結果觸發持續數月,規模空前的“反送中”示威。

他有份與一眾香港官員一同推動香港《國安法》,他當時以示威者擲汽油彈為例,指若行為屬嚴重暴力,並有威逼政府的意圖和政治目的,便構成“恐怖主義”。

他讚揚《國安法》令香港“由亂轉治”,但仍然強調說:“港獨思想、暴力思想,甚至極端思想沒有完全毀滅,仍存在於社會,因此一定要警惕,遏制這種意識的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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