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國上海復星以代理權卡住政府購買BNT,國民黨們大罵錯都在政府,中國代理商都沒問題;今年政府採購快篩劑,政府直接向原廠採購,台灣代理商負責出貨,國民黨們卻說台灣代理商都有問題!?
這幾波被部分立委質疑的兩個問題是[代理商的背景很奇怪]、[政府採購的快篩劑太貴],但是,政府的合法採購原則是[沒有綁規格]、[同級品沒有買貴],如果有這種狀況,就會有兩種代理業者找民意代表出頭:
1,代理商認為衛福部用特定篩劑技術,圖利特定品牌,排除採購他們可以達到相同精確度的產品,這是綁規格標。
2,代理商或原廠會認為我也拿得到政府採購的相同產品,而且比較便宜,政府為什麼不買我的,政府故意高價買特定人手上的貨,這是圖利。
但是,政府向外採購的都是國際大廠,這幾波的快篩攻擊,卻沒有代理業者出面指控,說自己拿到的貨可以比較便宜,也沒有業者跳出來指控政府故意排除他們的篩劑規格。
所以,要指控政府或自認善意提供資訊的人,總是要說明政府和台灣代理商的錯在哪裡?違法在哪裡?政府要買便宜的要找誰吧?
另外,
1,不用戰中國快篩產品,台灣本來就禁止進口中國醫材。
2,不用戰代理商以前曾經是什麼行業,因為,他們是代理進口,就是貿易商,篩劑本身不是代理商研發出來的,有錢有能力就可以取得代理資格了。
原文出處 鄭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