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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行合議庭直指國民黨將33筆政治黨案移交由國家保存,是國民黨身為「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所應負的社會責任與義務,今判國民黨必須移交


行政院促轉會2019年5月審定國民黨33筆228事件、動員戡亂等檔案為政治檔案,命移轉國有後遭國民黨提告,負責審理本案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直指國民黨將政治黨案移交由國家保存,是國民黨身為「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所應負的社會責任與義務,今判國民黨必須移交;可上訴。

北高行由審判長許瑞助、陪席法官林家賢、受命法官孫萍萍組成合議庭。合議庭認為,促轉會為確保檔案的正確性及完整性,命國民黨移交33筆政治檔案,由檔案局彙整編目、永久保存及管理,以完整回復威權統治時期的歷史事實,同時可促進社會和解,。

合議庭也說,國民黨保管的33筆政治檔案,開放程度為何,完全取決於國民黨決定,如此一來,不僅無法避免政治檔案因部分開放而被斷張取億,也無法確保檔案的復本、影像檔內容的完整性、正確性與真實性,且國民黨的開放形式,也僅限於在館內閱覽、抄錄,不得複製、列印與翻拍,也限制人民取得檔案資訊的方式,顯有違檔案法、政治檔案條例及促轉條例規定。

合議庭強調,政治檔案是還原歷史真相的重要基礎,這33筆政治檔案是第一手文憲資料,具有唯一性及永久保存的價值,因此,檔案必須由檔案局整理、永久保存,好推動關於威權體制、國家總動員、戒嚴、動員戡亂時期以及二二八事件的歷史研究與公民轉型的正義教育,並促成社會和解。

合議庭認為,國民黨是二二八事件的主事者,且為動員戡亂體制、戒嚴體制非常時期主導國家權力的執政者,且政治檔案涉及二二八事件、民間各界對二二八事件的處理意見、決策,以及特定人士於二二八事件時的活動紀錄、相關人員遭遇及處置,若把政治檔案交由國家保存並開放給社會各界應用,有利於公開歷史真相,以落實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因此,這是國民黨身為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所應負的社會責任與義務。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