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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論文爆抄襲 台大學倫會列7大理由不立案


台灣大學今天召開臨時校務會議,針對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面臨的各項爭議討論,其中管中閔被指涉學術倫理部分,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列席詳述7大理由,說明當初不願成立案件調查管中閔的學術倫理問題。

管中閔與暨南國際大學教授陳建良一起列共同作者的論文,投稿參加中央研究院與台大經濟系合辦的第6屆網路與貿易研討會,但事後被爆料,陳管論文與陳建良的碩士生畢業論文,有著高度雷同性,疑似涉及學術倫理爭議,但台大學倫會開會2次,最後仍做出不立案調查的決議。

台大學倫會代理主席黃銘傑表示,不立案調查有7點判斷,第一是該會議論文非經過同儕審查或任何實質審查。第二是主辦單位並未論文整本出版。第三該論文事後未送圖書館典藏。第四是該會議論文未申請ISBN(出版圖書編號)。第五是考量該會議論文主要是提供中間性研究成果的草稿,希望藉外界討論做為未來寫作參考。第六是論文中未標示第三人勿引用。第七也檢視該研討會的目的。

黃銘傑說,雖然過程中,教育部來函,堅決認為這篇論文就是學術成果,要實質調查,但事後學倫會依照校內的學倫處理要點,還是認定該論文並非學倫會處理的對象,透過嚴謹討論後,還是不予立案。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 2018/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