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台大國發所論文被指控抄襲,台大論文審定委員會昨天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認為余正煌跟林智堅兩人論文確有嚴重重疊抄襲,不符合學術倫理,而林智堅論文發表時間晚於余正煌,認定林智堅是抄襲者。對此,中研院士林長壽質疑,畢業先後無法成為判斷抄襲與否,批評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及審定委員會學術水準令人質疑,已嚴重傷害台大校譽。
林長壽說,昨天看到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教授提到,「如果有抄襲的話,後畢業的人一定是抄襲者,這是國際學術界的鐵律」,他講的是鐵律,而不是慣例,這句話對一般人來講可能接受度高,但學術界來講是非常錯誤的講法,完全沒有根據的講法。
林長壽說明,因為學術界有些人會寫手稿,但基於某些原因不想發表,不過會寄給朋友看,這是學術討論的一部分。而這手稿因為流傳出去了,也有可能在幾年後被某些人拿到,拿到的人看這手稿沒被發表,有可能會把他抄錄在自己的研究裡,當成自己的作品發表出去。
林長壽舉例,如我在10年前寫了手稿,也有給人家引用抄襲,但10年後,我在我的研究中覺得當年的手稿可能有部分可以有用,就加進去我自己新研究裡,並寫完了文章發表出去。你會說我比較慢發表,但你能夠說我是抄襲人家的嗎?換句話說,論文發表前或後,不能判定是否為抄襲一方,這是學術界的常識,有點經驗都知道。
林長壽說,作為台大學倫會主席的蘇宏達教授,聲稱畢業在後者一定是抄襲者,講這是鐵律,這深深傷害到台大學術名聲,讓他昨天看記者會看得臉紅,覺得非常不好意思,為什麼有這樣尊崇地位委員會的主席會講這種話,顯得沒有學術水平。所以,蘇宏達教授的學術水平令人懷疑,台大學倫委員會成員的學術水平也令人懷疑。
林長壽批評,做為學倫會的成員,不只有權力可以判斷人家是否有抄襲,同時也有責任保護台大的學術名譽,但學倫會今天只用了權力而忽視責任,這是非常不應該的事。他作為幾十年的台大人,對於這樣的事情,把台大學術聲譽這樣糟蹋,感到非常不齒。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