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捷運發生第一起松鼠咬傷人案!1名女乘客16日早上帶裝有寵物松鼠的籠子搭乘板南線時,因上車時受到擠壓,以致籠子縫隙變寬,松鼠趁勢「越獄」,咬傷1名女乘客後又攀爬到對方肩上「耀武揚威」,幸飼主及時返回抓住,並將負擔遭咬傷女子的醫藥費用。。
捷警隊表示,1名女乘客是16日上午在板南線忠孝新生站月台候車時,突然遭一隻松鼠爬上身,並咬傷右腳後膝處,當時由於捷運站內人潮擁擠,曾造成許多民眾驚嚇和騷動。
北市捷運警察隊第三分隊警員陳信君、榮联慶接獲通報到場了解並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發現是原來是飼主從忠孝新生站搭乘捷運,因人潮眾多攜帶裝松鼠寵物箱遭到擠壓變形產生空隙變大,致使松鼠逃脫。
警方調查,女飼主在列車行駛後才發現松鼠不見,立即搭捷運折返尋找,並順便將松鼠抓回,才知道自己飼養的松鼠咬傷人,所幸遭咬傷女子就醫後並無大礙,飼主對自己未妥善看管好寵物的行為深感抱歉。
北市捷運警察隊表示,乘客搭乘坐大眾運輸工具屬於公共空間,飼主帶寵物上車,須遵照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如攜帶寵物進入站區或車廂內,務必確認裝載器具是否完固,若寵物不慎逃逸,造成乘客受傷,可能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12000元以下罰鍰」、刑法過失傷害罪及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另,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8款規定「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處1500元罰鍰」,提醒飼主勿因一時疏忽,造成旅客恐慌,並吃上刑民事官司,將得不償失。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