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民眾高舉標語,疾呼對強暴犯減刑,本身就是令人髮指的罪行。
印度日前慶祝獨立75週年,特赦了11名強暴犯,讓他們由終身監禁改為緩刑,提早出獄,結果立刻引發民眾怒火,週末在首都新德里等地持續走上街頭示威。
這起事件要追溯到2002年印度爆發反穆斯林騷亂時,這11名來自印度西部古加拉特邦的印度教徒男子,集體性侵已經懷有身孕的穆斯林婦女巴諾,還逼她親眼看着3歲女兒和其他13名親戚被殺。
他們在2008年被裁定強暴、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沒想到只關了14年便獲釋。
抗議人士莫拉表示,「我們很清楚,如果沒有中央政府的批准,古加拉特邦政府不會這樣做,所以我們堅決要求中央政府,對所發生的事情負責。」
當年受害的巴諾對此大感震驚,表示加害者獲釋,有如再度撕裂她的創痛,同時也動搖她對司法公正的信心。抗議民眾則呼籲政府收回成命,也有約6000名民權人士、作家及影藝界名人致函印度最高法院,要求撤消提前釋放11名強暴犯的決定。
鏡頭轉到西班牙,西班牙國會上個星期通過新法案,免除性侵受害人的舉證義務,明定未來只要一方沒有明確表示同意,就可能被視為性侵。
社會黨議員博雅指出,「這項法律代表模式已經轉變,模式徹底轉變,如果沒有女性的明確同意,所發生的就是侵犯,就是這麼清楚。」
這項立法主要是因應2016年奔牛節,發生5名男子集體性侵一名18歲女孩的案例而來。當時法官認定被害人在案發時,表現沉默而被動順從,因此裁決5名男子犯的是「性虐罪」而非「強暴罪」,到了2019年最高法院才改判強暴罪,將嫌犯刑期從9年延長為15年。
而未來新立法將沒有模糊空間,也將使女性的性自由與人身安全,獲得進一步保障。
原文出處 公視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