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高委員任職本會期間涉及兼職疑義,經查,高委員任職本會期間並無兼職申請與核准記錄。本會自2002年起即訂有同仁會外兼職辦法,且自2006年兼職申請已電子化,同仁兼職皆須於線上提出,核准之兼職記錄可於系統查詢。
二、科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科智企業)係本會2013年12月創業星光計畫獲勝團隊衍生公司之一(高委員亦為該團隊成員),該計畫係為鼓勵本會研發團隊 Spin-off,以利科專技術為產業所用。
科智企業亦於2014年3月登記成立,團隊成員並於2014年11月到12月間領取星光計畫創業獎金。
本會於衍生公司草創初期,仍會持續給予衍生公司協助,包含業務、行政事務支援及活動推廣等,以扶植衍生公司營運漸上軌道,故高委員亦因此協助科智企業於2014年11月參加 Intel Global Challenge 競賽。
三、經查,團隊主要成員陸續離職加入科智企業,惟高委員最後並未隨其他同樣領取創業獎金之團隊成員離職至科智企業任職而留任本會,且於協助科智企業期間,亦未向本會說明係於上班或下班時間處理科智企業業務、是否因兼職領有報酬及所投入工時等,本會無從核准高委員任職科智企業業務處處長情事。報載高委員在未申請且經本會核准兼職情況下,陸續以科智企業業務處處長身分出席2015年10月Frost & Sullivan Taiwan 年度 M2M 競賽、參加 2016 年6月台北國際電腦展、2017年8月之商機媒合會等活動,應已違反本會兼職規定。
四、卓政宏執行長於就任時即辭去所有營利事業職務,之後於本會任職期間之兼職都是非營利機構或公益團體的董監事而非經理人,且均符合本會相關兼職規範,並經董事長核准。
五、本會在此期盼各界回歸事件本身,理性判斷,並勿對未經證實之言詞內容多推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