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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

(影)中華民國國民黨統治時期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李石城|完整版


李石城
1935年2月28日生於新北市汐止區
1953年1月4日遭逮捕 涉「鹿窟武裝基地」案
1955年6月23日被以「參加叛亂之組織」罪名 判處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10年
1963年1月3日獲得開釋 共坐牢10年

原文出處 國家人權博物館National Human Rights Museum

李石城(1935年2月28日—),為1952年白色恐怖事件「鹿窟事件」的受難人,年僅17歲遭逮捕入獄,入獄十多年(1953—1963)。出獄後擔任煤礦工26年6個月,後轉職擔任禮儀師。於2000年在水源路大崎腳自費建「抗日忠烈紀念碑」,弔祭罹難抗日義士。

鹿窟事件
李石城與鹿窟事件核心起事者陳春慶是遠房表兄弟,李石城並因兩人的熟識而參加少年先鋒隊,擔任聯絡員。許多鹿窟事件受難者也有雷同遭遇。據李石城自述,他於1952年12月19日被鄰居廖賜告知已有人遭抓捕,本想去一斜坑通報他人,卻在半途中得知礦坑內的人都被抓了,於是開始逃亡。然廖賜的訪談中卻提到他並無報信的機會即被抓,雙方各執一詞。

1953年4月21日,在被嚴刑拷打之下,李石城承受不了於是坦承犯案並關進軍法處看守所。1955年10月,當時有4個看守兵來到李石城所在的牢房門口,要李石城開庭並將他抬出牢房。李石城原本以為會被槍斃,後來被送到法庭判刑10年。至於為何會有這樣的狀況,李石城覺得可能是隔壁房的犯人要被槍斃,但開庭的通知是一起拿來,看守以為是通通都要槍決的,才會把李石城抬出去。

李石城在獄中也遇到了不少貴人,像是他在獄中的洗衣工場就遇到同鄉又同案的工場負責人潘陳火,見面後就情同父子(當時的軍法處看守所所長陳子華希望讓政治犯變成生財工具,於是在看守所設立了洗衣工場、縫紉工場、土木工場、砂石工場和農場等設施)。他在獄中也意外讓年少失學的他有了能夠讀書識字的機會。1958年5月1日,蔣經國到洗衣工場視察機器,李石城為其解說時提及《俄蒙回憶錄》,蔣經國見李石城在獄中才開始讀書,竟能記得許多事情,於是安排他到好的讀書環境,後來調職到三民主義訓練班圖書館工作。

1963年1月25日,李石城服刑期滿,正式出獄。

1963年1月25日,李石城出獄,刑期比原本還多了二十七天,回到了家鄉母親早已過世,家中只剩哥哥一家人和自己。身為政治犯生活上處處碰壁,最終只能做山或到礦坑工作,做些體力活的工作,在一次的工作意外中住了院,與妻子廖碧霞結識,生下一個兒子和兩個女兒。1970年5月,李石城到了暖暖煤坑當零時工,當天不小心挖到瓦斯,差點因煤堆而命喪礦坑,後來逃出礦坑,隔天天興煤礦的瓦斯大突出造成了巨大的災難。1984年起,台灣的礦業進入尾聲,礦場的工安事件頻傳,在短短幾年間幾個礦場陸續歇業,李石城就轉行做起了水泥工,一次的木架倒塌使李石城險些喪命,在那之後李石城開始了現在的職業禮儀師,在獄中他曾學過有關禮儀師相關的知識,1968年他主持了堂哥李山林的喪禮後,竟做出了口碑,於是開始了禮儀師的生涯。

2000年,李石城自費為曾在日治初期於同樣鹿窟在起事抗日的犧牲者,在新北市汐止大崎頭建立「抗日忠烈紀念碑」和忠烈祠堂。

2018年10月5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宣告撤銷包含李石城等1270名白色恐怖受難者的罪名,總統蔡英文也公開向受難者道歉。

作品
李石城著,《八十憶往—李石城回憶錄:鹿窟風雲》,台中市:白象文化出版社,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