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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新吉 : 給難友孩子的信 201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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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iao:在沒有你同意之前,我決定不把你爸爸的名字說出來,若你覺得你的傷痛稍緩,父親的冤屈該伸冤,就該還給他公道,你覺得怎樣?
你爸爸以懲治叛亂條例 第二條 第一項,也就是所謂2條1起訴,它是唯一死刑,必須沒收財產。國民黨特務知道你的家族有龐大財產,所以共抓了13個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