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決定還是把這件事說出來,希望大家幫忙澄清。
今天中午,在立法院議場內,接到台東地方特助的電話。他向我抱怨二件事:
一是他代表我出席父親節行程,很難過不但全程站著、沒被介紹,還遭酸當特助是有薪水嗎?第二件事比較嚴重👉有一位請他轉告我,「伍麗華又沒有被罷免,不要叫警察找麻煩,還要繼續查連署簽名是不是真的,太過分了,伍麗華下一次不會當選⋯」
我聽到之後,非常驚恐,因為昨天下午,在另外一個鄉的特助,也是打電話告訴我同樣的事,他把別人傳的簡訊截圖給我看:「今天警察調查第一階段吳麗華罷免連署案,吳麗華趕盡殺絕⋯⋯」
我內心之所以十分惶恐,是因為那二位都不是一般平民百姓,受過良好教育、做過行政長官,卻把犯罪行為的偵查,說成是「請伍麗華手下留情」?!如果有這樣的耳語散播,更何況一般民眾一定會誤解。
於是我打電話到派出所了解,他們確實有協助檢調「查證」第一階連署真偽。
既然部落在傳,「罷免都已經結束了,伍麗華還要趕盡殺絕」,那麼我希望做個澄清:
1️⃣警察來確認簽名,是司法調查的一部分,#這不是任何人可以干預的。我不可能指揮檢警辦案,更沒有辦法得知檢警的調查過程。
2️⃣罷免偽造簽名一事,#就算我不告,#檢警一樣會調查;就好像有人偷我東西,就算我原諒他,警察也會去查,法院也會判決,因為這是「公訴罪」。
3️⃣我最擔心的是,有些人因為害怕,明明不是自己的簽名,還承認自己有簽。萬一之前的調查已經承認抄名冊,就會變成「#偽證罪」。
我之前在臉書已經說過很多次,我的罷免案最讓我操心的其實是:為了要罷免伍麗華,結果用了不正當的手段,造成許多人犯罪⋯這對我來說,是無法承受的痛苦。
所以我決定還是說出來,懇請拜託族人,#有簽就是有簽,#沒有就是沒有,不要驚慌,這只是偵查過程中的「#查證」。
很長一段時間,我非常非常難過,事實上、法律上,伍麗華是「受害者」,相對就是有加害者,可是從頭到尾沒有加害者出來道歉,而在這個組織犯罪過程中,有多少人無辜受牽連。難道只為了掩飾罪行,只好轉移焦點將我說成是加害者嗎?
說個簡單的道理:罷免歸罷免,犯罪歸犯罪,犯罪並不會因為罷免成不成功而消失。
我只有一個心願:期待這件事趕快塵埃落定,期待大家都沒事。
原文出處 伍麗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