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羈押滿1年,台北地方法院昨(5日)裁定7000萬元交保,律師Vin Lin直指法院這次裁定有個細節很特別,那就是明文要求被告「用自己的名義提出保證金」,他推測可能是法官看柯文哲演戲看到很煩了。
律師Vin Lin今(6日)在臉書表示,法官要求柯文哲用自己的名義具保,或許是因為這樣柯才不會在那邊演戲指稱自己不想交保,而是別人硬要幫他交保。
Vin Lin說,法官做出如此特別的要求,很有可能是法官的心證已成,之後若判決沒收、追徵犯罪所得、併科罰金,就有現成的交保金可以實施。
Vin Lin進一步表示,假如貪污犯能拿出天價保證金,有沒有貪污早已不證自明,因此柯文哲前幾天明明還在鬧著要交保,在法院裁定7000萬元後立刻陷入兩難,直說自己還要再想一想。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