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範文如下,不給六級分的老師通通都給我去當代理孕母,包括男老師。
我的媽媽有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所以她沒必要為了錢出賣自己的子宮。捧五百萬現金要她忍受十個月懷胎期的種種不便,是在瞧不起她,她才不認為自己的身體自主權,以及目前享有的自由,只值那麼一點錢。
我的媽媽向來主張求子心切的夫妻,在用盡一切合法的醫療手段而仍不得子時,以領養的方式滿足當父母親的願望。
簡單說,我的媽媽堅定反對代理孕母,從不曾支持過。這個堅持,她過去沒有動搖,未來也不會改變。
我的媽媽就是這麼一位財務自由又頭腦清楚的現代婦女,她斷無替其她婦女懷孕之可能,我以她為榮。
這篇企圖逼我胡言亂語,但我拒絕滿足命題者無聊又低下之想望的作文,我就寫到這裡,閱卷老師想給我幾分,悉聽尊便。不要為了分數違背自己的良心這種話,是你們說的,我謹遵師訓,現在輪到你們給放在磅秤上的自己良心報數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