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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LTURE HISTORY REVIEW

【貢寮二二八】


研究侷限與歷史聲明:致那些沉沒於太平洋的無名之魂
在翻閱這本歷史紀實之前,我們必須誠實且沉痛地面對一個殘酷的歷史空白:本書所羅列的政治受難者名單,絕對不是1947年三月貢寮地區二二八事件與後續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全部。

受限於歷史檔案的亡佚與威權體制長達半世紀的刻意掩蓋,我們目前所能精確考證並寫下名字的,如魏千枝、吳天花、潘金雲、林木村等人,僅是少數在國家檔案、戶籍謄本或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補償卷宗裡,留下明確死亡銃創紀錄或平反文書的受難者。

在真實的歷史現場中,有更多的無辜鄉親在福隆海岸被無差別射殺後,遺體隨海浪漂流無蹤;有更多的過境勞工在鐵道邊遭處決,連姓名都來不及留下便成為異鄉孤魂;更有無數的受難者家屬,在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恐懼下,為了保護倖存的子孫,被迫將家人的死因改報為生病或意外,甚至終其一生都不敢向官方提出賠償申請。這些在歷史長河中被失蹤、被抹名的生命,是官方檔案永遠無法補齊的巨大傷口。

因此,本書所呈現的受難人數與名單,僅是這場東北角浩劫的冰山一角。這是一份受限於檔案邊界與時代恐懼的歷史紀實,但我們期盼,透過對這些已知受難者軌跡的深度考證與還原,能為那些至今依然沉沒於太平洋深海、迷失在淡蘭古道濃霧中的無數無名冤魂,點起一盞遲來的引路明燈。他們或許沒有在檔案中留下名字,但這片山海與歷史,理應永遠記住他們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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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山海交界處的歷史餘震與噤聲
臺灣本島的最東端,有一片被太平洋與東海浪濤千百年來不斷拍打的海岸。從三貂角陡峭的懸崖向下俯瞰,黑潮的海水衝擊著巨石,發出低沉而永恆的轟鳴。這裡山海交錯,淡蘭古道的草嶺越嶺山路在濃霧與海風中隱沒,宜蘭線鐵路的鋼軌沿著山腳蜿蜒,將這座名為貢寮的偏遠鄉落,牢牢鎖在東北角防線的咽喉要衝。

對於絕大多數臺灣人而言,貢寮是夏季湛藍的海水浴場,是草嶺古道上芒花搖曳的秋景,或是漁港裡剛剛卸下的新鮮漁獲。但在歷史的深處,這片山海之間卻沉睡著一段長達半個多世紀不敢被提及的記憶。那是1947年陽春三月的血痕,是軍警槍聲後的沉寂,更是數代農漁村落居民在戒嚴體制下,集體深埋於心底的噤聲與恐懼。

1947年春天爆發的二二八事件,如同一場強烈的地震,震波從臺北市迅速蔓延至全臺各地。當人們談及這段歷史時,焦點多半集中於臺北、高雄、基隆或嘉義等大型都會區的政治抗爭與流血衝突。在那些遠離政治核心的邊陲村落,國家暴力的巨輪同樣無情地碾過了平凡庶民的日常生活。當時的臺北縣貢寮鄉(今新北市貢寮區),地處邊陲卻肩負著重要的海岸防衝與軍事前哨功能。當都會區陷入激烈的軍民對立時,貢寮所經歷的,並非大規模的正面武力衝突,而是在軍隊撤離與調動之際所引發的物資事件、海岸邊防警報,以及隨之而來的全縣性高壓清鄉搜捕。

貢寮,這座看似平靜的東北角小鎮,正是這場時代浩劫中最悲壯、卻也最容易被誤解的縮影。透過近年解密的官方政治檔案、警察局調查清冊,以及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的審查紀錄,我們得以跨越數十年的時空,重新還原貢寮在1947年的真實面貌。在這片海岸線上,既有吳天花、潘金雲、詹榮桂等受難者遭遇無差別槍殺的悲劇,也有地方鄉公所與士紳在軍民對立間積極斡旋、化解屠村危機的在地智慧。

《貢寮二二八》不僅是一段關於受難與清鄉的歷史記憶,更是理解二二八事件如何深刻影響臺灣基層農漁村落的重要窗口。本書旨在以非虛構寫作的筆觸,重構這段被塵封半個多世紀的在地史詩,把歷史還給那些曾經活過、掙扎過、受難過的真實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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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動盪前夕:東北角的邊陲與軍事前哨(1945–1946)
一、 戰後初期的地理戰略位置與受降接防

貢寮位於臺灣本島的最東端,東臨太平洋,北面緊鄰基隆海岸,南接宜蘭頭城。地理環境呈現嚴重的山海相夾之勢,境內多山地形使得交通相較於西部平原極為不便,在政治與行政層面上,長期處於省城臺北與基隆港區的地理邊陲。

在軍事與邊防戰略上,貢寮卻絕非邊陲,而是臺灣東北角防務的第一道要衝。從歷史脈絡來看,1895年日軍侵臺之際,即選擇從貢寮的澳底(鹽寮海岸)登陸;到了二戰末期,日本陸軍亦在貢寮沿海一帶興建了規模龐大的海岸防守工事,以防範盟軍的反攻登陸。

要理解1947年三月發生的悲劇,必須將時光的針腳撥回1945年秋天那個充滿躁動與不安的季節。1945年10月13日下午二時,在中美參謀聯絡會談的密室裡,國軍前進指揮所副主任范誦堯、作戰課長蔣堅忍、朱嘉賓等人與美軍聯絡官佩格上校密切對照著地形圖,規劃著國軍第一批部隊登陸灘頭、搶佔鐵路與公路要道的戰略部署。

就在同一天,中國戰區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出「台軍字第三號備忘錄」,由代理人將公文手交予日本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將軍及其代理人諫山春樹。這份密件用冰冷而嚴苛的軍事命令寫道:日軍駐留部隊必須於10月15日前,從大園、桃園、鶯歌、土城、新店、平溪、貢寮庄及三貂角所連成之線以北地區全面撤退。在軍事地圖上,這條連線以北的區域,被劃定為國軍登陸與首批接收的臺北核心安全區。

不久後,陸軍第七十軍九十一師的兵力進駐了東北角。根據1946年3月《臺灣警備總部兵力駐地報告》的密件記載,七十軍九十一師二七二團第三營,直接進駐了「貢寮國民學校」(今貢寮國小),奉命監護沿海軍需倉庫、砲台與營房。這場宏大的戰勝國接收,帶給在地農漁民的卻不是渴望已久的繁榮,而是急速崩解的社會秩序與深不見底的經濟匱乏。戴著草帽、穿著草鞋的國軍士兵駐紮在孩子們讀書的學校裡,口中講著閩南農民聽不懂的北方官話與江浙方言;軍民之間語言的障礙、生活習慣的巨大鴻溝,以及國軍內部紀律的良莠不齊,很快就在這座平靜的沿海村落裡埋下了不安的陰影。

二、 破碎的土地:荒廢的鹽田與墾荒困境
當祖國光復的歡呼聲漸漸散去,擺在貢寮庶民面前的,是冰冷而殘酷的生存現實。戰後初期的貢寮,經濟結構極度脆弱。全鄉數千人口主要依靠沿海近海捕魚、水稻種植以及茶園開墾為生。日治末期盟軍飛機的轟炸、海浪對防波堤與沿海農田的沖毀,加上戰後日本技師與資金的全面撤離,致使貢寮許多的漁港設施毀損,沿海大量農田淪為荒廢的沼澤與鹽鹼鹽漬地。

更為嚴重的是,戰後惡性通貨膨脹以幾何級數爆發。米價一天三漲,舊臺幣的購買力急速貶值,農民辛苦耕作一整年換來的紙鈔,甚至買不起一袋食鹽。在貢寮庄下雙溪,幾位幾代務農的農民面對著被洪水與海浪沖毀的耕地,走投無路。1946年5月,農民本仕、陳善水傳、林阿泉等人,在地頭的木桌上鋪開了由宜蘭光華印刷公司印製的「國有財產貸付呈請書」。

他們在呈請書中寫道,這片位於下雙溪的土地,原本是河川暴漲後沖積出的荒砂與浮覆地。在1945年戰爭最艱難的時刻,農民們全家大小冒著炮火與飢餓,用鐵鍬與竹筐一土一石地清除雜草石頭,試圖開墾出幾分能種植蕃薯與水稻的田地。日治時期日本官廳拒絕核發租辦許可;光復後,新政府將所有日治時期的土地列為國有財產,致使農民們辛勤墾荒的土地隨時面臨被官方強行收回拍賣的危機。農民們按下了血紅的拇指印,哀求政府將浮覆土地開墾權賜給農民,只求「重見青天,藉以維生活」。

這份貸付呈請書,撕開了光復光環背後的真相:在偏遠的東北角,農民們關心的不是高深莫測的政治論述,而是手裡的鐵鍬能不能保住那幾分救命的土地。國家體制的轉換非但沒有立刻改善他們的貧困,反而用一道道繁鎖的國有財產法規,將這些苦難的墾荒者逼到了邊緣。

三、 履歷清查下的在地菁英與被隱壓的民意
如果說基層農民陷於土地與溫飽的掙扎,那麼貢寮地方的基層幹部與士紳,則面臨著另一種來自新政權政治審查的窒息感。光復初期,國民政府為了建立基層統治,同時清除日本殖民統治的影響,展開了大規模的曾任皇民奉公會實際工作者姓名調查。

根據極密的《臺灣省臺北縣曾任皇民奉公會實際工作者姓名調查表》記載,貢寮鄉多位基層治理核心人物全部榜上有名。居住於定潭的貢寮鄉長吳茹川(檔案中遭手寫誤植為漢茹川),因於日治末期擔任貢寮庄分會總務係長,被列為首要調查對象;居住於遠望坑的副鄉長簡華國、福隆村長魏光山,以及吳軾琛等在地菁英,亦全數被列冊監控。

這種將在地基層領袖全面列冊監控的作法,反映了戰後接收當局對臺灣本土地方菁英深層的不信任感。更令人不寒而慄的是,在該份調查表的現職欄位中,官方對鄉長吳茹川的註記竟是:「鄉長現在警察局偵查中」。這短短九個字,深刻揭示了當時地方首長如履薄冰的危險處境。

1946年春天,臺灣舉行了光復後第一屆縣市參議員選舉。貢寮鄉選出吳茹川為縣參議員代表,瑞芳鎮選出李建和,雙溪鄉則選出黃玉泉。參議員們開始反映基層民意的怒吼:要求政府解決米荒問題、查辦貪官污吏,並要求緩和高壓的軍事管制。然而,地方民意的訴求在長官公署高層的壓制下屢屢碰壁。這是一個表面平靜、實則處於崩潰邊緣的社會,將這座邊陲小鎮推向了歷史爆發的臨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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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三月風暴與物資事件真相:軍力真空下的生存掙扎
一、 堡壘地帶下的戒嚴海岸與軍力抽調

如果將戰後初期的臺灣東北角地圖展開,這片綿延數十公里的海岸,在軍方眼中從來就不是普通的農漁村落,而是一座充滿機槍碉堡、觀測所、砲台與彈藥庫的軍事要塞。1946年3月,基隆要塞司令部開始對全轄區的警衛區域進行大規模實地履勘,將澳底砲台、鹽寮砲台、福隆海岸(當時稱為草舟港或水頭山陣地)以及遠望坑山道(草嶺古道入口)等地,劃定為嚴密的要塞堡壘地帶。

這座要塞網的防守重任,由國軍七十軍九十一師二七二團第三營與基隆要塞守備部隊共同分擔。士兵們巡邏於鹽寮海岸的沙灘上,碉堡裡的探照燈在夜間劃破黑海,照亮浪花。在《要塞堡壘地帶法》的嚴苛規定下,在地村民不得隨意新建或改建房屋,甚至出海捕魚與夜間行路,都必須承受軍方的隨時盤查與限制。

這條戒備森嚴的防線,卻在1947年的春天猝然瓦解。2月27日臺北市天馬茶房前引發的流血衝突,迅速席捲全臺。到了3月1日,瑞芳與基隆之間的交通全面中斷,基隆市區爆發大規模民眾抗議與衝突,瑞芳區署亦遭部分激進份子衝入,公務員遭毆傷,局勢失控。面對大基隆區的動亂,基隆要塞司令部感到兵力極度吃緊,緊急下令抽調駐防東北角海岸線的所有兵力,回防基隆港與臺北城。

3月上旬的某個深夜,駐紮在貢寮國民學校的官兵,以及守備澳底、鹽寮砲台的部隊,匆忙登上卡車與列車連夜撤離。數日之間,貢寮沿海長達數公里的海岸線與軍事營房,出現了徹底的防務真空。

二、 交通中斷與邊陲孤島的糧食恐荒
軍隊的撤守並未帶來自由,反而將貢寮推入了另一場生存絕境。3月初,宜蘭線鐵路的火車運轉陷入停擺,淡蘭古道與海岸公路也因為治安混亂而被迫封鎖。在短短三、四天之內,貢寮與外界的物資流通完全斷絕,變成了一座陸路與海路雙重孤立的「邊陲孤島」。

當時的貢寮,正處於戰後最嚴重的經濟崩潰期,連續數月的惡性通貨膨脹使紙鈔形同廢紙。糧食供給的中斷迅速引發了農漁村落的集體恐慌,米店關門停業,農民們靠著煮蕃薯葉度日,許多家庭的米缸早已見底。當這個被軍隊封鎖了數年的要塞營區突然變成一座無人看管的廢墟時,對於生活陷入絕境的貧困村落而言,無異於是一個巨大的誘惑與生存考驗。

三、 鹽寮砲台物資搶拾的真實面貌
鹽寮砲台的鐵門敞開著,營房裡的燈火熄滅了,庫房的鎖頭在軍隊慌亂撤退時已被撬開或破壞。幾戶住在營區附近、極端貧困的農漁民,趁著夜色與晨霧,走進了空無一人的鹽寮砲台。

他們沒有組織,沒有槍械,甚至沒有任何政治訴求。他們只是用草繩與竹筐,搬走了軍隊遺棄在庫房角落的舊被服、雨衣、軍用皮鞋、鞋帶、藥品、螺栓、鐵器與簡單的工器具。在貧困農民的眼裡,這些被遺棄的物品成了能換取白米與幾斤鹽巴的救命資材。這是一起在極端貧困、生計無著與軍事真空三重壓迫下發生的單純物資搶拾與治安失序行為。

半個世紀以來,這起發生在東北角海岸的事件,曾在外部傳言中被嚴重扭曲為「反抗份子組織武力攻打鹽寮砲台」。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與國史館典藏的第一手官方公文《貢寮鄉二二八事變經過情形調查表》提供了極為關鍵的歷史鐵證。檔案中明確記錄:「事件期間,本鄉轄區內無任何外省籍公教人員或民眾遭遇傷害,亦無公私財物遭到焚毀破壞」。這直接證實了現場根本沒有發生任何武裝對抗或流血交火,本質純屬民生偷拾。

四、 情報扭曲:從民生偷拾到叛亂罪行
在遠處的基隆要塞司令部與情治機關的眼裡,這起發生在要塞堡壘地帶的事件,卻被賦予了完全不同的嚴酷意義。對於對本土民眾充滿疑慮的軍方高層而言,任何對軍事據點的侵入、任何對「軍用品」的拿取,都被自動解讀為對國家權威的挑戰。

在軍警的治安日報與密電中,這幾件舊衣服與廢螺栓被升格為叛亂罪證,將貢寮農民定性為「強盜搶劫軍火庫」、「叛亂份子煽動暴動」。臺灣省警務處與警備總司令部隨後編列的〈基隆區警察所二二八事變叛亂首謀主犯調查表〉中,更將貢寮地區列為重點肅清的標的。一場由飢餓引發的民生偷拾,在軍方的疑懼與高壓體制下,被無情地推向了軍事鎮壓與血腥清鄉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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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高壓清鄉與無差別鎮壓:海岸與山道的血色三月
一、 重返的鐵靴與清鄉宣導隊的進駐

1947年3月9日,美製海軍登陸艦的鋼鐵艦首撕開了基隆港的晨霧,國府軍整編二十一師的數千名士兵魚貫踏上碼頭。要塞部隊與新登陸的二十一師交織成一道密不透風的軍事鐵網,沿著宜蘭線鐵路與海岸公路,向整個東北角迅速推進。短暫的軍事真空徹底結束,一場更為嚴酷、更有組織的國家暴力清算席捲而來。

為了在軍事鎮壓後建立嚴密的政治控制,臺北縣政府於1947年4月正式啟動了大規模的「清鄉工作實施計畫」。根據檔案局原始公文記載,4月18日下午二時,由臺北縣長陸桂祥親自率領的「清鄉宣導隊」正式進駐平溪、雙溪與貢寮地區。

宣導隊帶來的並非安撫,而是極度嚴苛的思想肅清。他們強制推行「聯保連坐」制度,要求全鄉每五家編為一聯保,只要一人被控隱匿叛徒,其餘四家連坐嚴懲。軍警情治系統更透過秘密編列的〈叛亂首謀主犯調查表〉,對轄內村落、山道及海岸實施全方位的軍事封鎖與按圖索驥式的搜捕。

二、 山道與要道的槍聲:遠望坑與鐵路慘案
與大都市裡設有正式審判程序不同,在貢寮偏遠海岸與山道上發生的抓捕,往往呈現出極度隨意與無差別暴力的特徵。許多無辜的基層勞動民眾,僅因行經軍方管制隘口,便遭遇了殘酷的槍殺與逮捕。

遠望坑山道的無差別槍殺 1947年3月初,草嶺古道山腳下的遠望坑瀰漫著濃霧。這裡自清代以來便是連接臺北與宜蘭的陸路咽喉,被軍方劃定為最高級別的封鎖要道。51歲的貢寮在地理髮師魏千枝,像往常一樣揹著理髮箱徒步前往山區為客人理髮。他在午後返家途中行經哨所時,駐守的戒嚴部隊官兵在完全沒有發出口頭警告的情況下,直接舉槍朝這名手無寸鐵的理髮師開火。魏千枝當場被擊中要害,理髮工具散落一地,染紅了山道的泥土。

台鐵員工住宅遭佔與酷刑 在宜蘭線鐵路沿線,28歲的臺灣鐵路局基層工人林木村(原名林番婆)也遭受了無妄之災。清鄉部隊為了控制交通樞紐,看中了他位於鐵路要道旁的私有住宅。軍隊在無任何徵用公文的情況下,強行破門將林木村及其家人驅逐,霸佔其住宅作為臨時指揮所。當林木村試圖交涉時,軍方竟將其冠上「阻撓軍務」的罪名當場逮捕,並戴上重枷押送至黑獄。在長達16天的非法羈押中,林木村遭受了竹鞭抽打、老虎凳等難以想像的酷刑折磨。

福隆火車站的過境勞工悲歌 福隆火車站(當時稱草舟溪驛)是清鄉部隊封鎖最嚴密的據點。3月中旬,25歲的宜蘭頭城大里居民詹榮桂,為了賺取微薄工資撫養家眷,搭乘火車前往貢寮尋找工作機會。當他踏上福隆車站月台的那一刻,駐守部隊突然發動無差別搜捕。詹榮桂因穿著破舊勞工衣服,當場被士兵粗暴推倒,未經任何審訊,便被強行拉至車站附近的海岸邊槍殺,遺體隨即被拋入深不見底的太平洋海浪中。

三、 血染福隆海水浴場:海岸無差別掃蕩
1947年3月下旬,太平洋的潮水拍打著東北角長達數十公里的金黃色沙灘。軍方下達了嚴厲的戒嚴令,凡未經許可靠近海岸者,一律視為敵對目標直接射殺。

在貢寮本地的福隆海水浴場,45歲的農民吳天花於3月20日外出後失蹤。直到3月25日,村民在沙灘與浪花交界處發現了吳天花的遺體。與他一同陳屍於沙灘上的,還有31歲的同鄉村民潘金雲。兩人在行經戒嚴區域時遭部隊攔截,未經身分核對便被無差別開槍射殺。當家屬趕到現場,遺體浸泡在冰冷海水中,在強權威嚇下連大聲哭泣都不敢。

四、 空間軍事化與語言障礙下的致命錯位
深入探究這些發生在遠望坑、鐵道與福隆海岸的慘案,其深層的制度性原因在於「空間的徹底軍事化」與「語言障礙引發的身分錯認」。

東北角漫長的海岸線與溝壑交錯的地形,在戰後被軍方視為「敵人隨時可能滲透」的國防安全漏洞。清鄉部隊主要由剛從大陸抵臺的二十一師與七十軍組成,士兵多僅通北方官話或江浙方言;而在地的農民、理髮師與勞工,僅通閩南語或日語。

在高度神經質的高壓邏輯下,當士兵在山道與車站盤問如魏千枝、詹榮桂等基層庶民時,語言溝通的徹底斷絕,使得村民無法及時回答或解釋。舉止稍有猶豫、或是手持理髮鐵製工具,在軍隊眼中便被自動標籤為「潛在的叛亂疑犯」。語言的鴻溝成為了子彈出膛的催化劑,讓無辜的庶民在國家暴力失控的瞬間,成為了血腥清鄉下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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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方治理的和平善後與基層幹部的犧牲
在強權大軍壓境、軍方隨時可能展開報復性鎮壓的極端危機時刻,東北角的地方治理體系並未選擇逃避,基隆區署及貢寮、瑞芳、平溪等地的地方政府與在地菁英,展現了極高的集體溝通與救鄉智慧。

一、 雙重危機下的斡旋:瑞芳的糧荒救援與生命擔保
1947年3月上旬,整個基隆區(含瑞芳、貢寮、雙溪、平溪)陷入了軍隊報復與交通中斷引發的致命糧荒雙重危機。3月1日,瑞芳區署遭激進份子衝入,區署課長劉瑞馨、印益等人被打傷。面對動亂,瑞芳鎮長李建和與副鎮長張清連等人於3月2日緊急召集兩千名里民大會,成立治安維持委員會與警衛隊,主動收繳散失的槍枝以穩定局勢。

更為棘手的是全區數萬名礦工與居民的斷糧危機。3月5日,李建和冒著生命危險前往八堵爆竹廠與軍方協調,成功放行宜蘭線鐵路的機車與貨車,將積壓的食米與蕃薯運抵東北角各鄉鎮,及時化解了可能引發二次暴動的嚴重米荒。

當國府軍整編二十一師於3月12日進駐瑞芳後,軍方對曾組建警衛隊的李建和產生極深疑慮,隨時準備實施逮捕處決。在這千鈞一發之際,外省籍的基隆區長王維藩,親自率領先前被毆傷的劉瑞馨等全體外省籍公務員,集體出面向軍方具結擔保。他們以生命證明李建和非但沒有叛亂,反而冒死保護外省官員與籌措糧食,成功說服軍方指揮官,化解了武力清算。

二、 貢寮的精準善後:物資追繳與化解屠村
在貢寮,鄉長吳茹川深知,軍方重返後若看到鹽寮砲台與營區物資遺失,必將以此為藉口對村落發動武力報復。在清鄉部隊進入前,吳茹川會同各村村長不分晝夜地挨家挨戶勸導,向村民痛陳拿取舊物在軍方眼中係死罪,要求將物品全數原封不動交還。

根據官方調查報告表冊,鄉公所追繳並詳細登記造冊的清單包括:軍用廢舊被服四十三件、橡膠雨衣七件、軍用鞋帶二十雙、破損皮鞋十二雙、汽油桶三只、鐵製螺栓、木工刨刀與鐵鎚數件等,完全沒有任何槍枝彈藥或重型武器。

鄉公所並由地方自籌資金,僱用工匠將鹽寮砲台與澳底營區受損的門窗、籬笆全數修復完原,設置禁行告示牌。吳茹川主動向軍方呈報,說明村民僅因極度貧困而偷拾舊物,爭取「寬大處理與輔導自新」。這場由地方士紳主導的善後行動,硬生生地斬斷了軍隊的報復藉口,為東北角數千鄉親爭取到了生路。

然而,吳茹川鄉長與地方士紳們拯救了村落,卻無法保全自己。根據警務機關的機密調查表記載,在風暴最劇烈之際,吳茹川本人正處於「在警察局偵查中」的險惡境地。他在情治機關的嚴密監控與殘酷的政治施壓下,依然冒著殺身之禍為鄉民奔走。這種在極端恐怖夾縫中的苦心掙扎,正是臺灣本土地方治理最悲壯的韌性與智慧。

三、 制度性考核網下的悲劇:基層幹部的九日酷刑
地方士紳的救鄉智慧,在威權國家機器的龐大暴力與秘密名冊前,依然展現出極大的制度性局限。依據《臺北縣清鄉工作實施計畫》中對基層組織人員進行嚴格考核的規定,兩位曾全力協助鄉長保護村落的貢寮基層領袖,成為了情治機關肅清的階下囚。

鄭連通村長案:
36歲的貢寮鄉村長鄭連通,在動亂期間積極組建自衛隊保護外省公務員,並帶領工匠修復營區。但其維護治安的舉動被情治單位扭曲為「包庇暴徒」,於4月下旬遭國府軍粗暴逮捕,非法羈押9日並遭受嚴重刑求拷問。

潘木保正案:
31歲的潘木,因曾任日治時期保正與壯丁團長,被軍方列為重點監視對象。儘管他全力協助追繳物資,仍遭軍方逮捕羈押9日,不僅遭受酷刑逼供,進駐士兵更在抓捕時強行奪走其隨身現金、手錶與私人貴重財物,展現出極度蠻橫的軍紀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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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白色恐怖延伸與遲來的歷史正義
一、 偏遠海岸的思想肅清:福連國校劉心瀅案

二二八事件結束後,國家暴力的陰影並未消失。1947年《臺北縣清鄉工作實施計畫》中針對「考核各級學校教員」的嚴厲指令,在1950年代冷戰格局確立後,被威權體制完美繼承,演變為白色恐怖時期監控學校教職員的法理工具。

這套思想監控大網,最終扣向了臺灣本島極東點的邊陲校園。1954年12月,任教於貢寮鄉福連國校(位於卯澳/馬崗)的49歲山東籍外省教員劉心瀅,僅因未經證實的匿名檢舉,便遭情治機關指控「涉有匪嫌」。情治人員闖入教職員宿舍將其強行逮捕,送往保安司令部看守所秘密審訊,非法羈押長達46天之久,直至1955年2月因查無實據始得保釋。此案徹底摧毀了偏遠校園的平靜,讓東北角沿海村落陷入了深沉的思想寒蟬效應。

二、 噤聲的歲月與「死亡銃創」的鐵證
在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歲月裡,貢寮海岸線佈滿了鋼筋混凝土碉堡與鐵絲網,警察與保防細胞的監控無所不在。受難者家屬背負著「叛徒家屬」的政治標籤,在經濟孤立與恐懼中艱難求生,只能在深夜關緊門窗暗自垂淚,甚至對長大的孩子編造「出海遇到風浪」或「生急病」的死亡謊言。

軍警情治機關雖然極力掩蓋海岸射殺的真相,基層戶政人員卻在戶籍謄本的死亡記事欄位中,留下了無法抹殺的歷史筆跡。在吳天花、潘金雲等人的戶籍檔案裡,清晰記載著「死亡銃創」(遭槍擊身亡)、「失蹤」或「海岸死亡」。這幾個冰冷的漢字,成為日後反駁軍方「無武力鎮壓」說辭最直接的制度性物證。

三、 檔案解密、平反與國家人權紀念碑的刻名
1987年解嚴後,轉型正義的浪潮終於吹進了這座邊陲鄉鎮。1990年代起,政府推動戶籍資料清查,並於1995年通過補償條例,成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隨著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的成立,塵封在警備總司令部與臺北縣政府地庫中的機密檔案重見天日。歷史學者與審查委員透過《貢寮鄉二二八事變經過情形調查表》等官方公文及物資追繳清單,徹底拆解了軍方羅織的「搶劫軍火庫」神話,證實鹽寮砲台事件純屬生計困境下的民生偷拾,並無武裝叛亂事實。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隨後依據《促轉條例》,正式公告平復國家不法,撤銷了當年威權體制強加於貢寮鄉親身上的「叛亂」與「匪嫌」等不法罪名。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亦向家屬發放了名譽回復證書與國家賠償。

今天,吳天花、魏千枝、鄭連通、潘金雲、潘木、劉心瀅、詹榮桂、林木村等受難者的姓名,已正式鐫刻在國家人權博物館綠島園區與景美園區的受難者紀念碑上。這段發生在東北角海岸的血淚歷史,不再是不敢提及的禁忌,而是成為了臺灣社會警惕國家暴力、珍惜人權與和平的永恆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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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貢寮地區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詳細名錄
透過官方檔案與轉型正義機關的審定,以下為在貢寮地區無辜犧牲或遭受殘酷迫害的 8 位政治受難者真實紀錄:
1. 魏千枝:51歲(1897年生)。
戶籍/職業:臺北縣貢寮鄉,理髮師。
受難事實:1947年3月初赴遠望坑(草嶺古道入口)為客人理髮,於返家途中行經要道,無故遭國府軍槍殺身亡。
平反/補償:依《二二八條例》已核予賠償;姓名正式刻載於綠島與景美紀念碑。

2. 林木村(原名林番婆):28歲(1920年生)。
戶籍/職業:臺北縣貢寮鄉,臺灣鐵路局員工。
受難事實:1947年二二八事件清鄉期間,其私有住宅無故遭國府軍強佔,本人遭無理逮捕,非法羈押16日且遭受酷刑拷問。
平反/補償:依《二二八條例》已核予賠償;姓名刻載於綠島與景美紀念碑。

3. 詹榮桂:25歲(1923年生)。
戶籍/職業:宜蘭縣頭城鎮大里,勞動者。(於貢寮轄區受難)
受難事實: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間由宜蘭前往貢寮工作,途經福隆火車站時無故遭國府軍逮捕,隨後遭槍殺並投入海中身亡。
平反/補償:依《二二八條例》已核予賠償;姓名刻載於綠島與景美紀念碑。

4. 吳天花:45歲(1903年生)。
戶籍/職業:臺北縣貢寮鄉,農民。
受難事實:1947年3月20日外出後失蹤,與潘金雲同於3月25日被發現陳屍於今福隆海水浴場海岸,證實遭軍隊無差別槍殺。
平反/補償:依《二二八條例》已核予賠償;依《促轉條例》平復國家不法;姓名刻載於綠島與景美紀念碑。

5. 潘金雲:31歲(1917年生)。
戶籍/身分:臺北縣貢寮鄉,在地平民。
受難事實:1947年3月25日無故遭國府軍槍殺於臺北縣貢寮鄉福隆海水浴場身亡。
平反/補償:依《二二八條例》已核予賠償;姓名刻載於綠島與景美紀念碑。

6. 鄭連通:36歲(1912年生)。
戶籍/身分:臺北縣貢寮鄉,貢寮鄉村長。
受難事實: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間擔任村長,積極維持治安,卻於清鄉動亂中無故遭國府軍逮捕,非法羈押9日並遭嚴重刑求。
平反/補償:依《二二八條例》已核予賠償;依《促轉條例》平復國家不法;姓名刻載於綠島與景美紀念碑。

7. 潘木:31歲(1917年生)。
戶籍/身分:臺北縣貢寮鄉,保正、壯丁團長、漁業組合專務區總代。
受難事實: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間,因曾任日治時期保正與漁業總代,遭國府軍列為重點對象逮捕,羈押9日遭受酷刑拷問並被強行奪取隨身財物。
平反/補償:依《二二八條例》已核予賠償;依《促轉條例》平復國家不法;姓名刻載於綠島與景美紀念碑。

8. 劉心瀅:受難時49歲(1906–1990)。
戶籍/職業:山東省魚臺縣/臺北縣貢寮鄉,福連國校教員。
受難事實:1954年(白色恐怖時期)任教於貢寮福連國校(卯澳/馬崗)期間,遭情治機關誣指涉匪嫌案逮捕,非法羈押46日始得保釋。
平反/補償:依《戒嚴時期不當審判補償條例》已補償;依《促轉條例》平復國家不法;姓名刻載於綠島與景美紀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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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貢寮二二八與白色恐怖事件時間軸
1946年3月:基隆要塞司令部實地勘查東北角,將澳底、鹽寮與福隆等地劃定為嚴密的要塞堡壘地帶。

1947年3月1日:瑞芳區署爆發群眾衝突,鎮長李建和緊急成立治安維持委員會,以穩定基隆區局勢。

1947年3月上旬:駐守貢寮之國軍因應臺北動亂緊急撤離,引發軍事真空;貧困村民發生鹽寮砲台物資搶拾事件;鄉長吳茹川與地方士紳展開追繳善後。

1947年3月中下旬:國府軍大批兵力進駐東北角展開清鄉,沿鐵路與海岸實施高壓掃蕩。魏千枝、吳天花、潘金雲、詹榮桂等人於要道及沙灘無辜遇害。

1947年4月10日:臺北縣政府發文調查各地政與鄉鎮公所基層人員名冊(包含貢寮庄/鄉役場人員經歷清查)。

1947年4月18日至5月2日:臺北縣清鄉宣導隊(縣長陸桂祥率領)正式進駐並巡迴貢寮、平溪、雙溪等地。配合憲警執行嚴密戶口清查與人員政治考核,村長鄭連通與保正潘木遭羅織罪名逮捕並於黑獄中受酷刑。

1947年9月22日:臺灣省警務處與警備司令部整理提交各地調查名冊,基隆區警察所管轄之貢寮鄉被列為重點清查與緝捕區域之一。

1947年10月31日:臺北縣警察局於貢寮撈洞一帶加強海岸治安,緝獲走私日琉犯及未持有居留證之琉僑。

1954年12月:白色恐怖體制蔓延至極東海岸,福連國校外省籍教員劉心瀅遭情治機關誣指「匪嫌」,非法羈押四十六天。

1987年7月:臺灣宣佈解除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受難者家屬與民間團體正式推動二二八平反運動。

1992年12月2日:政府推動戶籍清查與受難親友登記,基隆市及臺北縣各戶政事務所配合中央政策,展開二二八受難者戶籍資料清查,證實「死亡銃創」等死因。

1995年起:官方通過補償條例,逐步解密檔案、撤銷不法判決,並向貢寮受難家屬發放名譽回復證書及國家賠償。

2005年2月15日: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四屆董事會通過《二二八事件受難案件處理報告書》,官方正式核定吳天花、潘金雲、鄭連通等人之受難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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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參考文獻與核心政治檔案清單
本著作《貢寮二二八》的撰寫,嚴格立基於官方解密史料、田野調查與受難檔案。以下為推翻當年「叛亂」定性、還原東北角庶民受難真相的核心檔案來源:

一、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典藏之政治檔案
《臺北縣清鄉工作實施計畫》:包含各級組織人員考核表、宣導隊名單及日程表。檔號:A376410000A/0036/111/66/1/001。
〈基隆區警察所二二八事變叛亂首謀主犯調查表〉:內附於《電送叛亂首謀主犯調查表》。檔號:A305550000C/0036/9999/8/3/009。
《貢寮鄉二二八事變經過情形調查表/報告表》:臺北縣政府二二八事件檔案集,為證實「無外省人受傷」與「物資追繳清單」之關鍵鐵證。
《基隆區署三八事變經過情形報告書》:臺北縣政府二二八事件檔案集,含《基隆區署三八季度毆傷人員調查表》。
《電發該所轄各鄉鎮主辦地政人員名冊乙份》:含貢寮庄役場相關人員調查表。檔號:A376410000A/0036/031/7/1/005。
地方鄉鎮公所呈文:包含《平溪鄉呈報感謝狀》(鄉長林有財呈)與《雙溪鄉二二八事變經過情形公文》(鄉長連阿瑞呈)。
二、 國史館典藏之關鍵密件
《瑞芳三八期間日記》:區長王維藩呈,記錄地方斡旋與糧食救援過程。
《為解送走私日琉犯及未持有居留證琉僑山口茂重等九名電請准予集遣由》:臺北縣警察局1947年10月呈文,記錄海岸嚴密封鎖。典藏號:A202000000A/0036/474/1262/20/004。
三、 受難調查與官方出版品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審查卷宗:《二二八事件受難案件處理報告書》(2005年)及受難者(吳天花、潘金雲、鄭連通等)之調查卷宗與口述訪談紀錄。
轉型正義與人權法源:《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內政部2009年修正)。
平復國家不法名冊: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之《促轉會公告平復國家不法案件決定書名冊》(2018–2022年)。
國家人權博物館資料庫:「國家人權記憶庫」受難者個案檔案(含:魏千枝、林木村、詹榮桂、吳天花、潘金雲、鄭連通、潘木、劉心瀅 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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