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憲法裁判所(即憲法法院,下稱憲院)27日下午2時將對「123緊急戒嚴事件」所引發的總統尹錫悅彈劾案,進行首次庭前會議,正式啟動案件審理程序,儘管尹錫悅方面是否出庭仍是未知數。與此同時,因代行總統職權的國務總理韓悳洙26日拒絕任命憲院法官候選人,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已發起韓悳洙彈劾案,27日也將交付表決。
據《韓聯社》報導,一般而言,庭前會議有申請方(原告)和被申請方(被告人)的代理人出庭闡明各自的基本立場,整理爭議焦點,並協調審理日程。但被申請人尹錫悅方面是否出庭,仍難以預料。
分析認為,考慮到尹錫悅不斷拒收憲院向其發送的案件資料,也尚未提交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尹錫悅方面恐不出庭,此舉將導致審理程序陷入空轉。屆時,憲院可能重新安排庭前會議日期,要求尹錫悅方面出庭。
彈劾案所適用的《刑事訴訟法》規定,若當事人不出庭,庭前準備程序自動終止,但對於「存在需繼續進行準備程序的合理理由」的情形,則不適用該規定。若尹錫悅方面不出席,憲院可在只有國會方面出庭的情況下推進審理程序。但由於事關重大,憲院難以在被申請方缺席的情況下,對案件審理進行具體討論。
當天的庭前會議將向公眾公開,但不進行線上直播,以維護法庭秩序。據推測,憲院到明年初將進行2到3次庭前會議,之後進入正式審理階段。
與此同時,據《韓聯社》報導,因南韓代行總統職權的國務總理韓悳洙26日拒絕任命憲院法官候選人,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已發起韓悳洙彈劾案,27日也將交付表決。
韓悳洙26日下午發表緊急談話,宣布暫緩任命憲院法官,直到朝野經協商達成一致。共同民主黨痛批,根據南韓《憲法》的相關規定,總統任命國會提名的3名憲院法官候選人只是形式上的流程,沒有行使裁量權的餘地,而是義務和責任。
共同民主黨一併提出了另4項彈劾韓悳洙的理由,包括對「金建希獨檢法」和「蔡上等兵獨檢法」行使再議要求權(否決權)、參與緊急戒嚴相關內亂行為且袖手旁觀、建構總理與執政黨黨魁聯合執政體制,及迴避任命內亂案常設獨立檢察官。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