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助理無論專任還是兼任,在各研究機構或者大專院校,常常面臨需要報帳程序,導致未在指定時間領到工讀金的狀況。這是,行政程序陷研究人員於不義。
本來就是每個月規律發出的經費,為什麼有的學校還要求助理每月報帳才能支領?!報帳程序需要上個月的簽到紀錄,這樣就必須月初送件,再公文流程跑一下,計劃主持人簽章、單位主管簽章、機構負責人簽章,再送主計,主計簽核之後,通知銀行開票,銀行核對所有帳務,再分別把錢匯入助理戶頭,這樣程序跑下來,難道不用兩個禮拜?若報帳助理有事情卡住,晚兩三天送出報帳公文,那可能到該月底都拿不到錢。
到底,為什麼要發明這麼沒有人情味的報帳機制!到底,每個月都要發給助理的工資,他們付出勞務本該得到報酬,卻要在報帳機制卡超級久才能拿到錢?這個我覺得,所有人都是制度的受害者,誰可以用力來改革一下,無怪乎公務單位都超級沒有效率。
原文出處 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