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應該都看到金馬影展的回覆聲明,基本上跟今天說明會差不多,部分不清楚的地方,以及有些聞老師承諾的說法,我也寫在下方:
1. 金馬跟威秀聯名影廳合約簽六年,這件事情已經無法改變,提出質疑時就已經知道不可能挽回的,金馬聲明中說了,他們的目的就是希望於非影展期間可以很多元的運用影廳,這個合作對藝術片商跟藝術戲院會不會傷害就看未來發展。今天聞老師親自解釋這件事,並承諾未來在威秀聯名影廳只做已有片商購買版權、上映過的舊片,不放映任何沒有片商購買的新片,這是片商跟戲院都聽到的承諾,希望未來六年不會有任何改變。
2. 關於中南部金馬影展放映一事,邏輯是因為金馬人員一直有想要擴大觀眾進戲院看電影這個使命感,所以我才建議要達成這個目標,不是在全台票房最好的信義威秀每天做專題影展放映,因為這是最多人去看的戲院,為何不去台中或是其他地區做。聞老師說:這太難了。我問:為何太難?人手不足還是怎樣太難?他說:因為市場接受度不高,票房很難。這件事也就是金馬聲明的第三點,金馬影展沒有不從事營利行為,一切在商言商,大家也不必過度期待金馬的崇高理念。
3. 金馬跟威秀聯名影廳部分,片商提供影片放映若採取拆帳模式,片商取得40%票房收入、金馬7%、信義威秀影城53%,這個模式基本上就是金馬協助信義威秀安排特別專題企劃、排定放映。金馬賺的不多還願意幫信義威秀,相信是為了持續取得聯名影廳後續可以放映金馬三大影展(加上第四個新的金穗影展)。其他藝術片戲院勢必得做更多不同的行銷活動、安排獨特內容才能降低觀眾持續流失到這個聯名影廳。
4. 金馬三大影展跟提供新片放映的片商,未來統一採用支付版權費為合作模式,不會採用拆帳模式,聞老師說他們在影展放映要做很多宣傳,跟傳統戲院上映不一樣。片商是否願意提供新片供金馬影展放映就由各片商自行判斷效益,金馬也願意多協助片商之後上映時的推展,但具體如何做或是會不會做,就待日後各片商自行觀察或與金馬影展協調。
5. 影展票房部分既然金馬影展願意提供,希望公會或國家影視聽中心願意收件並定期公布,非影展部分的聯名影廳票房部分,希望威秀可以比照其他上映影片做法持續公布上傳票房資料庫。
今天討論很久之後,聞老師問現場的大家:大家真的覺得做這件事不會幫到藝術片商嗎?如果是放舊片,大家真的覺得還是會影響到藝術戲院嗎?我只看到全場鴉雀無聲,如果金馬影展自認為這會幫助整個藝術電影產業擴大觀眾群,沒有跟業者溝通後直接簽約執行,會得到這麼多人的質疑跟關注?有很多業內朋友問我為何這麼生氣?我說我只是說出來這幾年藝術片商跟藝術影院的困境,然後還被一個巨人重重踩了一腳,這是我的感受。
後續不會再寫這麼長,大家不用繼續追蹤。
原文出處 Jeffrey 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