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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宏 醫師 : 台灣需要社家扶助網、精神醫療網、司法保安網…三網協作 20200524


回應政委林萬億如何強化社安網

(1)澄清司法精神病院與精神病監的差異,司法精神病院是基於復歸社會為目標,針對免刑或刑後的精神病患,結合治療與各網絡單位,協助患者回到社區,減少再犯的醫療院所。精神病監是以矯正教化為目標,兼具精神醫療的法務機構,在精神醫療的協助下,讓患者受刑過程中可以好好矯正與反省。性質、功能、角色都不同,不宜混為一談。

(2)社會安全網係直譯於social security,但這幾年臺灣社會的認知,已與美國的社會安全不同,連蔡總統都是以社會保安的角度來看待社安網。才有究竟是「蔡英文的社會安全網」還是「林萬億的社會安全網」之辯。建議現行的「社會安全網」更名為「社家扶助網」,共同與「精神醫療網」、「司法保安網」三網協作,做為「社會安全網」來處理精神疾病患者的犯罪與復歸社會議題。

既不會讓目前的社家系統負荷太重,通通歸責到社工人員,也不會陳義太高。當然,另外兩個網絡,也要有同等甚至以上的資源。

臺灣要做的是合作、是聯繫、是共責,分是誰的,推給誰,對事情沒有幫忙。

(3)行政層級、協作機制、資源分配,限於篇幅沒有提及,但未來應該要有更進一步的討論。

一個國家針對精神病患的社會安全體系,若就政委所提到的小燈泡案而言,至少需要三個網絡的共同合作。

其中 「精神健康網」負責國民公共衛生三段五級的精神健康,從普羅大眾的健康促進與特殊防護到精神疾病患者的預防殘障與復歸社會,建構醫院、基層診所到社區的完整價值鏈。

「社家扶助網」負責精神病患個人與家庭所需要的各項資源與關懷,社會與家庭支持性環境的建構,並針對家庭、社區的相關危機進行介入。

「司法保安網」針對涉案的精神病患者,以問題解決的模式,從偵審、裁判、服刑、監處、保護管束各個階段,以司法強制力協助涉案的精神病患進入醫療系統與復歸社會,並在危機發生的時候協助調動警消支援另外兩個網絡。

原文出處 李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