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券這種需要付出一定交易成本購買的限時間+代金券,確實比直接發現金更能刺激消費。刺激消費是振興政策的核心,不是增進民眾的荷包厚度。
過去大家對代金券的擔心,放在台灣脈絡下來看的話,是最擔心跟特定政治網絡或樁腳綁在一起。比如你透過鄰里長發放,而且有金額以外的申請文件門檻(排富,所得證明,本人親領親簽)的話,更容易被特定政黨綁樁排擠特定對象。假裝這世界上沒政黨綁樁這件事的人,不是假仙就是愚蠢。
這也是2008年沙包黨反對用代金券的脈絡之一,因此主張現金比必須設門檻才公平的代金券好,因為綁樁的微妙之處其實完全操作在行政系統,它可以綁的很精準巧妙而讓你找不到表面上的攻擊點,但就是可以綁成功,進而增加鄰里長的地方性狐假虎威。
現在排除政黨綁樁的方式,就是透過超商Kiosk申請而非鄰里長行政程序;要付出一定金額,所以自然排富,日薪或日所得超過一萬的人應該會懶得去申請(不過也有例外啦);設計一乘三搭配排除特定消費兌現場合的制度,讓它比單純兌換現金券更有促進消費流通的力量。
所以這樣的振興券當然比單純的代金券和現金更好,因為可以達成政策基本目的,做到一定的排富,並且刺激消費。